德阳市罗江区大宗油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复核)评标结果公示
项目及标段名称
德阳市罗江区大宗油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复核) 项目业主 德阳市罗江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项目业主联系电话 0838-3121298 招标人 德阳市罗江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招标人联系电话 0838-3121298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838-2519222 开标地点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时间 20180718 - 09:30:00 公示期 2018年09月25日 至 2018年09月29日 投标最高限价(元)
| 13767285.00
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
| 综合评标得分 第一名
| 四川荣大建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10697180.00
| 10697180.00
| 无 第二名
| 四川鲁工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10712298.00
| 10712298.00
| 无 第三名
| 四川懋丰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10724715.50
| 10724715.50
| 无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四川荣大建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职称专业 级别 项目负责人 涂志 建造师注册证 川251141611661 水利 二级 项目技术负责人 陈英 职称证 工-77346 水利水电 中级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四川鲁工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职称专业 级别 项目负责人 刘学磊 建造师注册证 川251141532286 水利 二级 项目技术负责人 李毅 职称证 川水中[2007]470号 水利 中级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四川懋丰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职称专业 级别 项目负责人 曹希盈 建造师注册证 川151141518966 水利水电工程 一级 项目技术负责人 冯睿 职称证 工-92606 水利水电 中级
第一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四川荣大建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四川荣大建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技术负责人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 第一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四川荣大建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第二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四川鲁工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四川鲁工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技术负责人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 第二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四川鲁工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第三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四川懋丰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四川懋丰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技术负责人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 第三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四川懋丰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或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或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综合评估得分或备注
| 德阳市屹峰建筑有限公司
| 10906409
| 10906409
| 无
| 四川鑫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根据补遗书(04)第2条,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4条修改:低于成本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90%并且低于所有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95%,根据招标文件补遗书(04)第二条低于成本报价的评审,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未按评委发出的澄清通知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无
| 四川鹏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2572285.71
| 12572285.71
| 无
| 四川省桦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2 资格评审标准”,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质量员和材料员上岗证过期,未通过资格评审。
| 无
| 中鸿国际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根据补遗书(04)第2条,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4条修改:低于成本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90%并且低于所有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95%,根据招标文件补遗书(04)第二条低于成本报价的评审,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未按评委发出的澄清通知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无
| 四川蜀元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11473656.46
| 11473656.46
| 无
| 四川省伟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根据补遗书(04)第2条,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4条修改:低于成本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90%并且低于所有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95%,根据招标文件补遗书(04)第二条低于成本报价的评审,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未按评委发出的澄清通知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无
| 四川中林建业建设有限公司
| 根据补遗书(04)第2条,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4条修改:低于成本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90%并且低于所有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95%,根据招标文件补遗书(04)第二条低于成本报价的评审,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未按评委发出的澄清通知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无
| 四川兴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2390556.50
| 12390556.50
| 无
| 四川乾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根据补遗书(04)第2条,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4条修改:低于成本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90%并且低于所有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95%,根据招标文件补遗书(04)第二条低于成本报价的评审,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未按评委发出的澄清通知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无
| 四川泰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第35页,工程量清单“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预算表”第(8)项单位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不一致,不符合“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未通过响应性评审。
| 无
| 四川大西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根据补遗书(04)第2条,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4条修改:低于成本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90%并且低于所有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95%,根据招标文件补遗书(04)第二条低于成本报价的评审,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未按评委发出的澄清通知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无
| 四川蜀旺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11634733
| 11634733
| 无
| 四川和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11240581
| 11240581
| 无
| 四川省泉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2390557.50
| 12390557.50
| 无
| 绵阳志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施工员和质检员上岗证过期,未通过资格评审。
| 无
| 四川德才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1166797.91
| 11166797.91
| 无
| 四川毅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3765524.73
| 13765524.73
| 无
| 四川华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工程量清单“独立费用预算表”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不一致,不符合“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未通过响应性评审。
| 无
| 四川安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1787824.76
| 11787824.76
| 无
| 四川中域道桥工程有限公司
| 11400700
| 11400700
| 无
| 四川佳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根据补遗书(04)第2条,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4条修改:低于成本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90%并且低于所有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95%,根据招标文件补遗书(04)第二条低于成本报价的评审,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未按评委发出的澄清通知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无
| 四川成义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1026216
| 11026216 无 四川超能达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11216069.42 11216069.42 无 四川青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0969537.00 10969537.00 无 四川路通路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1341792.52 11341792.52 无 四川宏盛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补遗书(04)第2条,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4条修改:低于成本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90%并且低于所有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95%,根据招标文件补遗书(04)第二条低于成本报价的评审,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未按评委发出的澄清通知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无 四川宏旭达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补遗书(04)第2条,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4条修改:低于成本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90%并且低于所有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95%,根据招标文件补遗书(04)第二条低于成本报价的评审,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未按评委发出的澄清通知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无 四川泰贻建筑有限公司 11033102.19 11033102.19 无 四川仁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0922964.18 10922964.18 无 四川佳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3765996.57 13765996.57 无 四川保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补遗书(04)第2条,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4条修改:低于成本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90%并且低于所有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95%,根据招标文件补遗书(04)第二条低于成本报价的评审,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未按评委发出的澄清通知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无 四川川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1331852.28 11331852.28 无 鹏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1305000.00 11305000.00 无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对德阳市罗江区大宗油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评标结果复核的意见:接招标人通知2018年9月20日11时到德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对该项目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复核原因为投标人四川省桦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质量员和材料员上岗证过期废标有异议。对此,经评委对投标文件认真复核后一致认为原评审结果正确,理由如下:1、质量员曾明云上岗证发证机关为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其到期日期为2018年7月13日,该项目开标日期为2018年7月18日,其上岗证已过期,虽然投标文件中附有质量员曾明云2018年5月21日由成都创业建设人才职业培训中心所发的“建设与市政工程”的成绩合格证,对此职业培训中心是否是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指定的岗位证培训机构,评委在18日评审时也就此对招标人发出了书面的“问题澄清通知”,因招标人无法考证该职业培训中心是否现在为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指定的岗位证培训机构(招标人的具体答复详见原评审报告)。对此,评委一致认为,不论该职业培训中心是否为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指定的培训机构,投标人未及时到发证机关办理上岗证的延期注册或办理了但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足以证明上岗证有效性的资料(如网上查询的上岗证有效性证明的截图),其责任应由投标人自己承担,鉴于公平公正的原则,不通过该投标人资格评审的意见是合理的。2、材料员王丽上岗证情况同上。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姓名:耿志勇 单位:绵阳水利设计院 姓名:何筑蓉 单位:成都建云项目管理公司 姓名:黄凯 单位:四川天道公司 姓名:蒲家润 单位:四川今越工程咨询公司 姓名:崔莹 单位:四川旭日项目管理公司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项目审批部门:德阳市罗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 行业主管部门:德阳市罗江区农业局 联系电话:/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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