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流域水体监控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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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FWTH00G1801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流域水体监控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已由长管经发综合[2018]184号文件批准,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招标人为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水资源管理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流域水体监控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
2.2 项目概况:根据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流域水体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需求,在辖区内主要河流、湿地等重点区域安装视频监控,完成基础数据采集建库、水体监控信息化监管平台、移动巡查系统、视频综合分析系统的建设,实现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流域水体信息化管理。
2.3 建设内容:基础数据采集建库、前段信息采集系统、传输网络和应用平台建设。
2.4 服务周期: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2.5 质量要求:符合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2.6 项目预算:409.7107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须具备相关部门颁发有效的软件开发资质,近三年(2015年1月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及以上类似业绩同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设备和经济能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履约记录。
3.2 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2015年至今须具有一项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
3.3 须具有近三年(2015.2016.2017)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6 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29日至2018年10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南关区绿地中央广场B8B栋1005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法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4.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9日9时,地点为长白山管委会政务大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右侧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肆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白山管委会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水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长白山管委会池北区警民路18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3-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绿地中央广场B8B栋1005室(长春市东蔚山路与幸福街交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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