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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阳县机关第二服务中心关于更新公务用车平台车辆中标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河南鹤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汝阳县机关第二服务中心委托,就更新公务用车平台车辆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更新公务用车平台车辆 
二、招标编号:汝阳政采招标(2019)0051号
三、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汝政采【2019】170号
四、招标项目中标单位产品简要说明: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品牌型号规格
单价(元)
1
轿车
5
红旗H5灵动版
153800.00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08月09日
五、评审日期及地点:2019年09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
六、评标委员会名单:唐军、凌鸣功、常晓峰、李玉英、王立新(业主代表)
七、中标人名称及地址:
中标人为洛阳亿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政和路东段。
八、中标金额:
中标金额为壹佰叁拾肆万陆仟捌佰元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九、公告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十、公告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一、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二、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电话、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依据汝阳县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标准收取,共计11288.88元。
十四、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  称:汝阳县机关第二服务中心
地  址:河南省汝阳县城人民路40号
联系人和电话:张女士  15837961285
十五、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和电子邮箱:
名  称:河南鹤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正大国际广场西地块6号楼2601室
联系人和电话:梁先生  15637983320
 
河南鹤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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