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信镧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市东西苕溪管理所堤防、水闸视频监控系统服务项目系统集成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专家论证意见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公示简要说明:
一、 采购人名称: 湖州市东西苕溪管理所
二、 单一来源编号: singleSource201909355154472
三、 采购项目名称: 湖州市东西苕溪管理所堤防、水闸视频监控系统服务项目系统集成服务
四、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
五、 采购项目概况:
六、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七、 申请理由: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于2016年中标湖州市东西苕溪管理所《湖州市东西苕溪管理所堤防、水闸视频监控系统服务项目系统集成服务》,因该服务合同将于今年11月初到期,湖州市东西苕溪管理所根据业务管理需要,需继续采购3年的堤防、水闸视频监控系统服务。 湖州市东西苕溪管理所管辖的堤防、水闸地理位置特殊,布放光缆、电力等管线涉及中心城市道路开挖、乡村公路道路开挖及线路贯穿大片农田等问题;一方面,近些年来城市道路建设已基本完善,根据城市管理要求湖州市公用事业管理中心要求全市五年内城区道路不得开挖;另一方面,当前形势下布放贯穿大片农田的山区河道监控管线,极易产生大量的民事纠纷及昂贵的农田占用补偿费等问题,重新建设不仅需大幅提高建设成本,而且建设周期也更长,短期内服务也将无法继续延续。
八、 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湖州市红旗路18号
九、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该项目采购方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符合《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2014]28号)文件中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一)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的,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湖州市东西苕溪管理所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湖州市仁皇山天际外滩8号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 何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 0572-2150037
传真: 0572-2150037
地址: 湖州市龙王山路518号
附件信息:
论证意见.jpg
2.0 M
一、 采购人名称: 湖州市东西苕溪管理所
二、 单一来源编号: singleSource201909355154472
三、 采购项目名称: 湖州市东西苕溪管理所堤防、水闸视频监控系统服务项目系统集成服务
四、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
五、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堤防、水闸视频监控系统服务项目系统集成服务 | 1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项 |
六、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七、 申请理由: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于2016年中标湖州市东西苕溪管理所《湖州市东西苕溪管理所堤防、水闸视频监控系统服务项目系统集成服务》,因该服务合同将于今年11月初到期,湖州市东西苕溪管理所根据业务管理需要,需继续采购3年的堤防、水闸视频监控系统服务。 湖州市东西苕溪管理所管辖的堤防、水闸地理位置特殊,布放光缆、电力等管线涉及中心城市道路开挖、乡村公路道路开挖及线路贯穿大片农田等问题;一方面,近些年来城市道路建设已基本完善,根据城市管理要求湖州市公用事业管理中心要求全市五年内城区道路不得开挖;另一方面,当前形势下布放贯穿大片农田的山区河道监控管线,极易产生大量的民事纠纷及昂贵的农田占用补偿费等问题,重新建设不仅需大幅提高建设成本,而且建设周期也更长,短期内服务也将无法继续延续。
八、 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湖州市红旗路18号
九、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杨振国 | 湖州市财政局 | |
钱靓靓 | 湖州市人社局 | |
张志宏 | 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该项目采购方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符合《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2014]28号)文件中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一)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的,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湖州市东西苕溪管理所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湖州市仁皇山天际外滩8号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 何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 0572-2150037
传真: 0572-2150037
地址: 湖州市龙王山路518号
附件信息:
论证意见.jpg
2.0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