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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宿城区耿车镇刘圩新型农村社区风貌提升工程(EPC)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宿迁市宿城区耿车镇刘圩村村民委员会的耿车镇刘圩新型农村社区风貌提升工程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自筹资金,现已落实。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地点:耿车镇刘圩村
1.2工程规模:总投资额500万元
1.3质量要求:
1.3.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江苏省相关规范、标准,达到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并能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1.3.2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1.4工期:总工期40日历天
1.4.1设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提交深化设计方案,方案设计审查通过后5日内提交施工图。
1.4.2施工工期:30日历天
1.5付款方式:
1.5.1设计部分:提交合格的方案后7日内支付设计费的50%;设计部分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审计结束后付清。
1.5.2建设工程部分: 按工程形象进度支付工程款,完成工程量的20%支付至已完成的合格工程量的20%;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70%;工程审计结束后付至工程审计价款的90%,余款待质保期满后付清(管养期一年)。
1.6本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招标内容为:耿车镇刘圩村风貌提升工程总承包,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到的设计(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验收配合)、施工、维护管养。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
4.3拟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园林绿化、风景园林、园林、园艺、林业或植保专业等)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且拟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b、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4.4.1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
4.4.2联合体各成员不得超过2家,由牵头人获取招标资料等;
4.4.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设计或施工资质和相应能力;
4.4.4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标段的投标;
4.4.5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5投标人不得下列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获取方法及费用: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9月23日 08:30至2019年09月29日 18:00至江苏中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宿城新区盛德大厦5楼525)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
5.2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200元/份,售后不退。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需提供的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9年10月14日15时00 分。
6.2开标地点:耿车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宿城区耿车镇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最南侧楼,可导航耿车镇卫计中心)。
6.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宿城区耿车镇刘圩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耿车镇刘圩村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中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宿迁市宿城区盛德商务大厦5楼525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0527-88850098  13611547755
宿迁市宿城区耿车镇刘圩村村民委员会
江苏中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0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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