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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煤炭二处棚户区改造第三期工程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新化县煤炭二处棚户区改造第三期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新化县煤炭二处棚户区改造第三期工程 由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湘发改投资[2010]458号、湘发改投资[2010]1357号和湘发改招[2013]1668号 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并已落实 。招标人为 新化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实行 国内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化县煤炭二处棚户区改造第三期工程;
2.2建设地点:新化县;
2.3建设规模:第一标段:本工程含1号栋至8号栋、20号栋及室外附属工程:①1号楼采用底框结构,建筑面积2610.07m2,基础形式为扩展基础;②2号楼采用底框结构,建筑面积2962.02m2,基础形式为扩展基础;③3号楼采用剪力墙结构,建筑面积3673.29 m2;④4号楼采用底框结构,建筑面积3615.09m2,基础形式为扩展基础;⑤5号楼采用底框结构,建筑面积4286.41 m2,基础形式为扩展基础;⑥6号楼采用砖混结构,建筑面积3919. 44m2,基础形式为扩展基础;⑦7号栋、8号楼采用砖混结构,每栋建筑面积4286.88m2,基础形式为人工挖孔桩;⑧20号楼采用剪力墙结构,建筑面积1427.82m2,基础形式为扩展基础;⑨以及室内给排水、强电弱电,室外道路、给排水绿化、路灯安装等;总投资约6967万元。第二标段:本工程共11栋楼(9#~19#),总建筑面积为34778.65m2;其中9#、13#、14#栋为桩基础,其他栋号为条形基础,主体除19#栋为框剪结构外其余为砖混结构;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新建300m双排人工挖孔桩挡土墙;新建36.21m毛石挡土墙;原红线范围内房屋全部拆除及土石方工程等;总投资约7034万元。
2.4工期要求:32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标准;
2.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保修;
2.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单价承包;
2.8招标范围:建设项目等相关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9标段划分: 2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 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 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查询结果为准);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 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无在建工程,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申请人一致;
3.4技术负责人具备 建筑工程相关 专业 中 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5本项目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总人数不少于7人,即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其他岗位人员5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中标后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要求配备到位),且实行押证管理;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以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出具在本单位最近连续6个月(2019年4月-2019年9月)的养老保险证明(个人查询明细清单)】,无在建工程,且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3.7 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3.8 省外企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3.9 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拟任项目负责人;
3.10 投标申请人、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自 2018 年 9 月 23 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网上查询截图);
3.11潜在投标人只可参与上述其中一个标段的投标,如同时参与两个的标段投标,其投标文件将均被予以拒绝。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4.1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的综合评估法Ⅰ和娄建发[2019]41号的规定,资格审查方式实行开标后审查。
5. 投标担保(第一标段和第二标段投标担保的金额、形式、提交方式及具体要求一致):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标段。
5.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函;
5.3提交方式:开标时现场提交。
5.4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从 2019 年 9 月 23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 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补充文件等。 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补充文件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补充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潜在投标人须自行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选择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湖南CA证书登陆后才可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保证金子账号。没有办理湖南CA证书的潜在投标人请尽快办理,已在外地办理湖南CA证书的,可以携带CA证书前来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前台绑定,不需要另外办理CA证书(如有问题请联系0738-6371193)。
6.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4  澄清答疑采用 网上发布 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 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6.5投标人应自行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6 各潜在投标人提问或质疑的方式:以word文档匿名发至招标人授权的工作联系邮箱(39468410@qq.com)。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9年 11 月 8 日 9:30,地点: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 项目负责人 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新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上发布。
9.行政监督
9.1本招标项目接受 新化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的监管。电话: 0738—3218216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化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新化县天华中路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祝融路沫林美郡28栋8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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