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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刘山船闸管理所刘山船闸上游远调站码头维修工程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编号:JSZB2019GC007
江苏正邦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刘山船闸上游远调站码头维修工程在国内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单位前来参加谈判。
一、采购人
1. 名称:江苏省刘山船闸管理所
2. 地址:徐州市邳州市宿羊山镇刘山船闸
3.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4. 采购项目联系人:董正全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二、采购代理机构
1. 名称:江苏正邦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解放路246号文峰大厦南塔楼15层
3. 采购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4. 电话:0516-66660797
三、项目编号:JSZB2019GC007
四、采购项目
1. 项目名称:刘山船闸上游远调站码头维修工程
2. 采购数量:1项 标段数量:1个
3. 采购需求:本工程为刘山船闸上游远调站码头维修工程,主要内容包括:(1)拆除受损护岸后新建10.6m长护岸,护岸采用钻孔灌注桩无锚结构,上部现浇帽梁,后方浇筑混凝土路面。(2)原ETC杆件及设备恢复等。详见谈判文件工程量清单。
五、采购项目预算金额:40.7万元(人民币)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本项目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否
八、响应单位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响应单位必须是国内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通航建筑物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 拟选派项目经理应为港口与航道工程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2014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类似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副职)或技术负责人;
4. 必须设置独立的专职安全员,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说明:
(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5. 查询及使用响应单位信用记录:
(1) 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
(2) 查询渠道包括:
①“信用中国”网;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
③“诚信江苏”网;
④“诚信徐州”网;
⑤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系统。
(3) 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评审结束前。
(4)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5)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采购人对响应单位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响应单位,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参考期限从项目开标之日前三年起算,具体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8]18号)执行。
九、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获取谈判文件开始时间:2019年9月23日
获取谈判文件结束时间:2019年9月27日17时30分前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请经办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与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徐州市云龙区解放路246号文峰大厦南塔楼15层
获取谈判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十、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2019年10月8日09:30-10:00(北京时间)。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徐州市云龙区解放路246号文峰大厦南塔楼15层多功能厅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10月8日10:00(北京时间),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10月8日10:00(北京时间)。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徐州市云龙区解放路246号文峰大厦南塔楼15层多功能厅
采购项目代理机构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一、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单位。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单位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十二、终止谈判
终止谈判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潜在响应单位,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响应单位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十三、询问和质疑
1. 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响应单位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响应单位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 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响应单位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江苏正邦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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