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郧阳区实验小学回购两套个人住房项目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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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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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采 购 人 | 十堰市郧阳区实验小学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十堰市郧阳区实验小学回购两套个人住房项目 | 预算价 | 75万元 | |
联 系 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方式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采购人地址 | 十堰市郧阳区东岭街124号 | |||
拟选择单一来源 供应商名称 | 刘东哥、李先学 | |||
采购项目具体内容 | 实验小学回购两套个人住房, 型号规格分别为2栋2单元101号、2栋2单元102号 | |||
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满足需求的说明 | 由于实验小学因综合楼和出入主干道建设需要抬高路面,将校园内家属楼一楼西边2户住户的出行通道完全置于地下,严重影响2户的通风、采光和出行。2户居民多次找学校和教育局沟通,要求妥善处理该问题。为保障校园规划的完整性,化解学校与住户的矛盾纠纷,学校与2住户房主多次谈判,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学校回购该2户住房,作为学校办公用房。既可化解矛盾,又可补充学校共性用房的严重不足。 | |||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 服务等说明 | 回购实验小学校园内家属楼一楼西边两套住房 | |||
论证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论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 由于具有项目实施成功的唯一性,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及《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项目符合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适用范围。 | |||
拟成交价格 | 2幢2单元101号房(房东李先学),建筑面积为113.04平方米,房屋产权证第20121332-1/2号,售房单价3250.00元/平方米(包括装修等全部费用),总金额为367380.00元;2幢2单元102号房(房东刘东哥),建筑面积为102.63平方米,房屋产权证第260101001-46号,售房单价3250.00元/平方米(包括装修等全部费用),总金额为333547.00元。合计70.0927万元 | |||
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项 | 无 | |||
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9月23日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地址: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金沙路18号
联 系 电 话:0719—722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