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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龙门镇溪内村路灯建设工程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


项目编号: 11111119998059015 项目建立时间: 2019/9/18 11:29:35
项目名称: 安溪县龙门镇溪内村路灯建设工程
项目地点: 泉州市
建设项目行业分类: 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建设项目规模: 工程总造价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项目联系人姓名: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资金来源: 上级补助及自筹
出资比例:

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11111119998059015001 招标项目建立时间: 2019/9/18 0:00:00
招标项目名称: 安溪县龙门镇溪内村路灯建设工程
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泉州市
招标人名称: 安溪县龙门镇溪内村民委员会 招标人代码: 54350524ME10174463
代理机构名称: 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代码: 91330702062028906W
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监督部门名称: -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招投标管理中心
招标内容与范围: 1.1. 工程建设地点: 安溪县龙门镇;
1.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造价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1.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1.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1.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1.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1.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标段
标段:安溪县龙门镇溪内村路灯建设工程

标段(包)编号: 11111119998059015001001 标段(包)分类: 道路照明工程
标段(包)名称: 安溪县龙门镇溪内村路灯建设工程
标段(包)内容: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溪县龙门镇溪内村路灯建设工程,建设单位为安溪县龙门镇溪内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安溪县龙门镇溪内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邀请招标。现邀请以下公司:福建省港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左左(福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顺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丰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安溪县龙门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造价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    /    。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邀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9 月 18日8时30分至2019年9月23日17 时30分到本工程代表处(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A栋1210室,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每份售价 300 元人民币,招标资料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9年9月30日15时00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50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开标时将投标保证金用信封密封并在信封封面注明投标人单位名称,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后五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直接退还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年9月30日15时 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到指定地点: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会议室,逾期将不予接受。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持本工程交易登记卡(未持本工程交易登记卡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www.fjggfw.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溪县龙门镇溪内村民委员会
地址:安溪县龙门镇    邮编:362400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A栋1210室,邮编:  362400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且同时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开工日期: 工期(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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