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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仁和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施甸县仁和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
施甸县仁和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询价采购公告
   受施甸县仁和中心卫生院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帝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本次医疗设备采购,采用询价采购的方式确定项目的成交人,该项目的采购方式已获得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批准。现诚邀国内合格企业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施甸县仁和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
二、采购编号:YNDCZBDL2019-34
三、招标内容:采购便携式血脂检测仪、便携式心电图仪、便携式血液分析仪、便携式尿液分析仪、体脂称、自助全科治疗仪、24小时动态血压监测仪、肺功能检测仪、糖化血红蛋白检测仪、便携式转运呼吸机、电动吸引器、微量泵、输液泵、多功能抢救床、洗胃机一批(投标产品必须达到国家规定、颁布的相关标准,必须保证全新原装正品,所有投标产品必须通过相关部门验收检验,必须满足询价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要求,产品验收不合格需赔偿招标人经济等相关损失)交货时间要求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中标单位逾期交货,招标人将采取经济处罚)。
四、财政采购预算:人民币叁拾伍万捌仟柒佰陆拾元整(358760.00元)。
五、付款方式:合同要求为准。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提供三证合一证照)或其他组织证件以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3、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须同时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无不良信息,招
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周内,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在“信用中
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4、其它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供应商报名时提供:
1、投标申请书(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确认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3、合法有效的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提供三证合一证书)或其他组织证件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提供2019年任意连续3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资料;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投标申请人须对所提供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7、请按上述要求提供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一份,报名书封面上必须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有效的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及单位地址,投标申请人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备注:供应商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到采购代理公司递交纸质报名材料,未提供纸质报名材料的供应商视为未报名成功,纸质资料提供截止时间为2019年09月29日下午17时30分,逾期恕不受理。                八、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九、代理费用收取方式:由中标人支付。
十、公告发布媒介:公告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及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请各位供应商自行查阅。
十一、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
鼓励环保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十二、其他事宜
1、投标报名时间:2019年09月25日至2019年09月29日17时30分(每日08时30分-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30分),节假日休息,逾期恕不受理;
2、询价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09月25日至2019年09月29日17时30分(每日08时30分-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30分),节假日休息,逾期恕不受理;
3、报名地点:保山市隆阳区正阳南路365号二楼;
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元);
5、开标时间:2019年10月09日15时00分(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6、开标地点:施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 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
    收款人:云南帝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城北支行
账号:5300 1728 6380 5100 2664
8、招标单位:施甸县仁和中心卫生院
机构代码证:125330224327235879
地址:施甸县仁和镇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帝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证: 915305020642812003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  编:  678000
    E-mail:1730743519@qq.com  传真:(0875)2129753
                                   
备注:
1.供应商在参加投标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招标公告全部内容;招标公告如有变更,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及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2.本次采购须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进行采购与递交响应文件,拟参与的服务商须同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纸质响应文件及电子响应文件。请拟参与的服务商在公告期内及时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纸质采购文件获取和递交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3.关于电子采购文件获取和递交
3.1电子采购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谈判的服务商,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进入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bszwzx.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
3.2电子招标响应文件的递交
在招标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需在网上递交招标响应文件和现场递交光盘,具体要求: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bszwzx.gov.cn/),服务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文件回执”,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招标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招标响应文件。
网上递交招标响应文件后,还须到招标会议现场递交刻录招标响应文件的光盘(同时携带CA),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响应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招标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3.3电子招标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招标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应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模块化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并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
(2)在编制标招标响应文件时,粘贴图片建议使用JPG格式的文件,并且每张图片的分辨率应小于100dpi。
3.4电子招标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网上递交的招标响应文件需要对招标响应文件进行加密。现场递交的电子光盘,将刻录好的招标响应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在封口处加盖服务商单位章(鲜章)。不要在光盘盘面上粘贴标签,应使用记号笔在盘面上标注单位名称。
3.5电子开标及招标响应文件解密
(1)服务商需在到开标会议现场递交1份电子招标响应文件(光盘),确保电子招标响应文件(光盘)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招标响应文件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招标响应文件为准;
(2)电子文件开标顺序:按照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服务商的顺序当众开标;
(3)采购人宣布开启电子招标响应文件后,服务商按照电子文件的开启顺序上前,使用服务商编制招标响应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对招标响应文件进行解密。
4、技术支持
交易平台技术支持
服务电话:400-9618-998   在线服务QQ:400961899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公告(施甸县仁和卫生院).doc2019-09-24 16: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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