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菏泽市经济开发区化工集聚区地下水污染防控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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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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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菏泽市经济开发区化工集聚区地下水污染防控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人:菏泽市环境保护局开发区分局 地址:菏泽市人民路668号(菏泽市环境保护局开发区分局)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菏泽市环境保护局开发区分局)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衡天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菏泽市广州路与巢湖路交叉口东北角昊智创业孵化园7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二、采购项目名称:菏泽市经济开发区化工集聚区地下水污染防控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1740201902000152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委托第三方对经济开发区煤化工园区和陈集化工集聚区两个园区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及有关规定开展地下水监测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1 |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到场的);(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上无失信记录(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查询结果;(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供应商需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征信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用报告书,如供应商未出具过相关信用报告书,可咨询采购代理机构或第三方征信机构;(7)本项目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50.000000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发布人:山东衡天咨询有限公司菏泽分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26日 21时49分27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