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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新莲路(黄花泾河—十字洋河)道路工程的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0]新莲路(黄花泾河—十字洋河)道路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3205010304006048 项目名称 新莲路(黄花泾河—十字洋河)道路工程 标段编号 E3205010304006048001001; 标段名称 新莲路(黄花泾—十字洋河)道路工程金储街-联洋街段;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19年9月30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9年10月18日
工程类型 市政工程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Report
新莲路(黄花泾—十字洋河)道路工程金储街-联洋街段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莲路(黄花泾—十字洋河)道路工程金储街-联洋街段已由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发改中心〔2007〕21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综合物流园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苏州综合物流园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新莲路金阊段南起十字洋,北至黄花泾西
    规模:合同估算价约1500万元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3205010304006048001001
新莲路(黄花泾—十字洋河)道路工程金储街-联洋街段
新莲路(黄花泾—十字洋河)道路工程金储街-联洋街段
243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项目经理近3年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160万元造价及以上新建市政道路工程(须含交通标志标线,老新村、住宅小区及厂区内道路工程除外),质量为合格,2016年9月及以后竣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类似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扫描件等能充分满足本公告及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相关业绩合同必须是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项目,未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项目不予认可,须提供合同备案表或经建设主管部门合同备案通过的完整网页截图,未提供的视为未经备案,以上材料缺任意一项或者资料不符合要求均为不合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9月30日至2019年10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评审时)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0月18日 13时3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5.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5.4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 6.其它明确事项
(一)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按公告3.1要求;(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按公告3.1要求;(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具体情形为: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一)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二)其他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未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其认可开标程序和结果,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还须携带投标人数字证书。项目负责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开标会议,项目负责人未按要求参加开标会议或未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2)本项目图纸等相关材料请在招标文件的附属文件中下载。(3)本工程采用《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2019)年度》,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的要求:市政公用-Ⅰ组;市政公用-Ⅱ组; 市政公用-Ⅲ组;(4)投标单位须在规定端口上传拟派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扫描件(格式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未上传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资格评审不入围。(5)关于投标失信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规定。(6)本项目执行省清欠办关于公布2019年春节前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清办[2019]3号文件。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7)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8)本项目设计单位不得参与本次项目的招标;(9)特别提醒:请各投标人投标前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施工合同备案中自查拟选派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在其它工程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避免中标后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因在其它工程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处于锁定状态,无法办理施工合同网上备案。(10)本项目资金为:财政100%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szzyjy.fwzx.suzhou.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苏州综合物流园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市白洋湾富中街2号
地 址:
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1001号平江新城现代服务大厦4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 系 人:
范祎、张占柏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传 真:
0512-68238723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网 址:
网 址: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账 号:
备注:由于近期系统升级,请各投标人开标时提供非加密的投标文件光盘(格式为:nSZTF)便于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时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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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公告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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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莲路(黄花泾—十字洋河)道路工程金储街-联洋街段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莲路(黄花泾—十字洋河)道路工程金储街-联洋街段已由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发改中心〔2007〕21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综合物流园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苏州综合物流园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新莲路金阊段南起十字洋,北至黄花泾西
    规模:合同估算价约1500万元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3205010304006048001001
新莲路(黄花泾—十字洋河)道路工程金储街-联洋街段
新莲路(黄花泾—十字洋河)道路工程金储街-联洋街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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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项目经理近3年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160万元造价及以上新建市政道路工程(须含交通标志标线,老新村、住宅小区及厂区内道路工程除外),质量为合格,2016年9月及以后竣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类似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扫描件等能充分满足本公告及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相关业绩合同必须是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项目,未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项目不予认可,须提供合同备案表或经建设主管部门合同备案通过的完整网页截图,未提供的视为未经备案,以上材料缺任意一项或者资料不符合要求均为不合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9月30日至2019年10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评审时)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0月18日 13时3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5.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5.4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 6.其它明确事项
(一)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按公告3.1要求;(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按公告3.1要求;(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具体情形为: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一)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二)其他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未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其认可开标程序和结果,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还须携带投标人数字证书。项目负责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开标会议,项目负责人未按要求参加开标会议或未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2)本项目图纸等相关材料请在招标文件的附属文件中下载。(3)本工程采用《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2019)年度》,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的要求:市政公用-Ⅰ组;市政公用-Ⅱ组; 市政公用-Ⅲ组;(4)投标单位须在规定端口上传拟派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扫描件(格式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未上传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资格评审不入围。(5)关于投标失信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规定。(6)本项目执行省清欠办关于公布2019年春节前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清办[2019]3号文件。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7)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8)本项目设计单位不得参与本次项目的招标;(9)特别提醒:请各投标人投标前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施工合同备案中自查拟选派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在其它工程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避免中标后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因在其它工程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处于锁定状态,无法办理施工合同网上备案。(10)本项目资金为:财政100%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szzyjy.fwzx.suzhou.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苏州综合物流园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市白洋湾富中街2号
地 址:
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1001号平江新城现代服务大厦4楼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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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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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范祎、张占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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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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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68238723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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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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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由于近期系统升级,请各投标人开标时提供非加密的投标文件光盘(格式为:nSZTF)便于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时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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