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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灌云县沂北中心小学新建厕所项目的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灌云县沂北中心小学新建厕所工程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23-ZHJY-32072319091001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灌云县沂北中心小学新建厕所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灌云县发展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灌云县沂北中心小学新建厕所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灌云县沂北中心小学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灌云县沂北中心小学新建厕所工程 (标段)的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灌云县沂北中心小学院内
2.1.2建设规模:灌云县沂北中心小学院内,总面积280平方米。(详见工程量清单)  
2.1.3合同估算价:约60万元  
2.1.4工期要求:3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10月20日,竣工日期:2019年11月19日
2.1.5 其他: 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等级为合格
2.2招标范围:灌云县沂北中心小学新建厕所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包含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的;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苏清办【2013】10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1】9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5】6号文、连清办【2015】9号文、连清办【2015】15号文、苏清办【2016】7号文、连建招【2009】277号文、连清办【2016】2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2)非本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
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号文等,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8]215号文件。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
根据“连建发【2018】421号”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但须承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必须按招标文件约定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4)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拆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18】95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5)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赔偿)。
(6)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5号文,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含开评标、异议投诉处理等)。项目负责人必须有法人授权书及不少于6个月缴纳社保凭证。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19年3月-2019年8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7)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在招投标活动中发现投标人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的,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4〕118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8)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自觉、主动查验本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情况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为,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9)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时间:2019年09月29日8时30分至2019年10月10日18时00分;
4.2投标单位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通过CA证书登录【投标人登录】——【综合交易】,进入“交易乙方”,在“招标文件下载”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综合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下载获取开始时间:2019年09月29日8时30分,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0日18时00分。没有按规定在网上完成“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操作系统具体事项联系技术服务电话:4009980000;张工18505182641】
(3)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下载招标文件后请在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联系代理公司交纳费用,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 年10月 14 日09时 00 分,地点为 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江苏恒驰大厦9楼)。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6.1营业执照
6.2企业资质证书
6.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4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6.5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
6.6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及在本单位连续缴纳6个月(2019年3月至2019年8月 )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
6.7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由建设局开具的免收投标保证金确认函(如有、开标现场提供原件);
6.8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6.9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通知书。
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各投标单位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在本项目的投标文件中,开标现场需提供原件核验,未提供原件资格审查不予合格。
7. 评标方法
1、评标入围
   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
开标后初步评审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确定进入后续评标或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
   1.2、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采用以下两种评标入围方式,开标时由招标人通过交易中心摇号机随机抽取以下两种方式中的其中一种方法。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15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抽取;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的6家和平均值以下9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苏建招办[2019]2号文: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
2、评标标准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的,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抽签决定。
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精神,以及省招标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的通知(苏建招办[2017]7号)文件、苏建招办[2019]2号文规定:招标人可以选择方法五(ABC合成法)作为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也可以在方法一至方法四中任选不少于两种计算方法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本工程选用方法一和方法二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以上方法一或方法二抽取方法为:由招标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通过交易中心摇号机现场随机对评标办法及K值或Q1、K1值进行抽取。
报价分(100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评标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 (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 B,则:评标基准价=A×K1×Ql+B×K2×Q2    Q2=l-Ql,K2=90%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
说明:
1、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苏建招办[2019]2号文: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1.5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8. 付款方式
开工前7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预付款,所有工程全部完工且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出具竣工验收报告)付至合同总价的70%;工程结算审计完成且出具审计报告后一个月内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余款(含3%质保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无息)。每次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必须提供符合税法的正规发票。
9.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壹仟陆佰元整
投标保证金接收人: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银行灌云支行营业部
账            号:467671153096
投标保证金递交要求:
   (1)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账户内。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户中汇出,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退还保证金应退至投标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
   (3)投标保证金的收据由本项目开标结束后凭电汇底单复印件到财务科自行换取。
   (4)本工程执行连监管【2015】360 号文中第一项第 3、4 条,但递交的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市建设局开具的免收投标保证金确认函。摘要如下:第3条、进入连云港市承包商名录的企业可以选择年度投标保证金,施工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交纳额为 20 万元人民币,勘察、设计、
 
监理等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交纳额为3万元人民币,投标时,不再另行交纳投标保证金。第4条、被评为江苏建筑业百强企业、江苏省建筑业竞争力百强企业、江苏省建筑业最具成长性百强企业;被评为连云港市建筑业龙头、骨干、优秀企业的,可从入选当年度连续三年在全市范围内免收投标保证金。
(5)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次性足额到账。超过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按照招标文件约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6)各投标单位如需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请与财务科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  朱亚娟      联系电话: 0518-88885209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灌云县沂北中心小学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灌云县伊山镇              地    址: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A座2601
邮    编:        222200                邮    编: 222000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019  年  9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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