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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龙区2019年清洁取暖第四批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编号: 濮华龙公开【2019】68号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2019-09-29 23:59: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19-10-18 14:30:00 开标时间: 2019-10-18 14:30:00
正式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华龙区2019年清洁取暖第四批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濮华龙公开【2019】68号
三、项目预算金额:253万元(燃气壁挂炉单价每台最高4600元,用户自付中标价格的30%、设备总金额预算约253万元(财政资金177.1万元、群众自付资金75.9万元)。用户自付部分由中标人自行收取。)
四、采购需求:约550台(在规定时间内,由中标企业负责宣传推广安装调试,最后以实际安装数量结算)。
标段划分及预算金额:
共分2个标段
第一标段:燃气壁挂炉 275 台,预算金额 126.5 万元;
第二标段:燃气壁挂炉 275 台,预算金额 126.5 万元;
交货安装期:合同签订之日起在2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质量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且达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及要求。
质保期:提供3年免费整机质保。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1 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财库【2011】181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给予中小型企业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有效认定意见或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提供的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财务报表和县级及以上工信部门出具的文件证明)(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5.2 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5.3 没有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
5.4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下列资料:
6.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6.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三年(2016、2017、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
6.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019年以来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
6.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6 投标人须是燃气壁挂炉生产商或代理商,有燃气壁挂炉产品的生产能力或供应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生产、销售:燃气采暖热水炉,燃气热水器等相应范围);
6.7投标人应具备《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若投标人无相应安装资质,须委托有资质的公司并附《安装委托协议》,设备的安装质量及相应法律责任由中标人和实体生产、制造企业承担。不接受同一安装企业受托于多家生产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
6.8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认证证书:  
(1)提供投标产品由国家燃气用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能效检验报告;
(2)投标产品须具备有效产品责任险不低于1000万元(保单);
6.9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6.10本次招标除接受安装委托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1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符合资格的将被评标委员会拒绝。投标人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采购人将保留查询投标人资料真实性的权利,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或中标资格。
注: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参加多个标段投标,但是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取前舍后,以中标先后顺序为准,如投标人同时在两个标段均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他标段由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八、获取招标文件:
本次采购活动通过濮阳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制作以及递交、开标、评标、结果公示实行全程电子化。
1、时间:2019年9月24日00时 00 分至2019 年9月29日23时59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1.6.98.235:8001/)
3、方式: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1.6.98.235:8001/)下载招标文件;
注:首次进入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首先办理以下事项:
①办理数字证书: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pyggzy.com:89/)上查看办事指南,准备办证资料,携带数字证书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前往数字证书受理点办理。受理场地:濮阳市振兴路与安康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安康路32号濮医北区入口对面),客服电话400-112-3838 联系电话:16639338626;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绿地之窗云峰座A座1011室,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联系电话:0371-85519951。
②供应商信用信息录入: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1.6.98.235:8001/)按照《濮阳市主体库操作流程以及注册信息介绍》要求完成企业信息录入。 
九、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10月1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 楼开标 五室;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10月1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 楼开标 五室;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濮阳市华龙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正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发布人:河南正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9月23日 
温馨提示:
1、投标人完成以下步骤方可投标。
      (1)企业主体信息注册登记:
      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右上角“注册”按钮进行注册。
      (1)办理数字证书:
      在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查看办理指南,准备办证资料,携带数字证书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前往数字证书受理点办理。
      受理场地:振兴路与安康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安康路32号濮医北区入口对面)
      客服电话400-112-3838 联系电话:16639338626。
2、下载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3、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按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登录投标交易系统,在投标保证金确认界面查看账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信息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投标保证金”界面,当显示银行来款记录后,对所投标段进行保证金【绑定】。如果不进行绑定,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4、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且确认并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 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5、详细投标流程见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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