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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南寨乡食用菌大棚(二期)资产收益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开标时间:2019年10月23日14时00分
项目名称:灵寿县南寨乡食用菌大棚(二期)资产收益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9099860020004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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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灵寿县南寨乡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灵寿县南寨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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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河北百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南二环西路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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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64.713317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9年10月23日14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9-10-10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9-10-15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2)具备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B级)考核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中国裁判文书网刑事案件查询未发现行贿犯罪记录的网上截图(加盖公司公章)(4)开标时,投标人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7)领取磋商文件需携带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检察机关开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中国裁判文书网刑事案件查询未发现行贿犯罪记录的网上截图等原件以及加盖公章装订成册的复印件2套。
采购数量:
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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