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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容提升工程EPC+O工程总承包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
编号:A3303270480000868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港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容提升工程EPC+O工程总承包已由苍发改投【2019】2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苍南县龙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龙港市,苍南县龙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现有处理厂内。
2.2建设规模:本项目包含龙港污水处理厂现有一期提标和二期扩容工程共14万吨/日,其中二期扩容规模为 8 万吨/日,分二组,土建按二组 8 万吨/日实施,设备按一组4 万吨/日进行建设,一期提标工程为 6 万吨/日。其中本次设计共一座细格栅、曝气沉砂池,设计规模为14万吨/日,土建按14万吨/日一次建成,设备按10万吨/日配备。原加药间设计规模为6万吨/天,本次对加药间进行改造,改造规模为14万吨/日,满足一二期水量的运行。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4646.25万元人民币,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2182万元人民币。
2.3招标内容:本工程建设以EPC+O工程总承包方式实施龙港污水处理厂现有一期提标和二期扩容工程。
本次招标为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及施工、调试、验收的交钥匙工程:招标范围为本项目《初步设计》范围内所包含的龙港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的勘察、设计、采购、拆除旧建(构)筑物、施工、培训、调试、验收、出水水质达标等服务,及《初步设计》包含的二期工程、所有临时设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培训、调试、试运行、验收、质量保修和协助运营1年等,并包含保险费(工程一切险、第三责任险等)、预算编制、履约期间各项成果报审、评审、施工手续审批、评审等所有工作和费用(涉及政府收费的,依据地方行政事业性收费约定由发包人支付的,不在此列)。调试和试运行期间的电费、加药费用、污泥菌种费和调试期间的污泥处置费由招标人承担。
2.4招标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0日历天内完成至本项目竣工验收。时间节点要求:2019年11月30日(含)前完成施工图设计、审核及勘探工作;2019年12月31日(含)前开工;2020年11月30日(含)前完成二期扩容工程;2021年8月31日(含)前完成本项目竣工验收;2021年12月31日(含)前完成本项目环保验收。
2.5工程质量要求:设计质量达到有关施工图的深度要求及本工程涉及的相关专业设计规范,施工质量达到国家和地方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出水水质指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对应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要求等浙江省地方标准,污水处理中的药剂和电费不高于投标承诺。达到环评及批复的各项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1)、(2):
(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3)其他要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各方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的牵头人只能为设计单位,联合体协议中必须明确联合体分工中承担设计或施工的单位,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的资质以两家单位中资质较低的认定,联合体分工未明确的,两家单位任一单位未响应以上(1)和(2)的均认定为资格未响应。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另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或独立投标。
3.2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可与设计负责人为同一人)。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且具备安全B证(拟派担任施工负责人必须无在建工程且符合浙政发[2014]39号文件规定)。
(2)联合体投标时,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单位人员担任,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可与设计负责人为同一人)。
3.3 其他要求:
(1)除上述人员外,本项目项目组人员还需至少配备1位技术负责人、1位施工员、1位质检员、3位安全员及1位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该部分人员不得兼任(开标时可不提供,中标后配备)。
(2)投标人必须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省外投标单位必须已办理进浙承接业务备案手续并在有效期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19年9月30日――2019年10月28日时间内,直接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包括初步设计等);招标答疑以书面形式递交给招标代理人或在网站招标提问区匿名咨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0月29日09:30分,龙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港市西二街家具市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提问时间:2019年9月30日至2019年10月11日。
5.4 答疑时间:2019年10月12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ncn.gov.cn/col/col1532683/index.html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浙江省)上发布。
7.其他说明
7.1此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登录苍南县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并确认投标状态。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主体信息库入库工作,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2未在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主体信息库入库的单位,请按照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苍南分网最新公告《关于停止办理建设工程企业库入库和基本信息变更的通知》的要求到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入库和信息变更。
8.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苍南县龙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单位: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迪     陈文彪       周明
联系电话:13819618230   13566685203    13905769404 
 
                                 苍南县龙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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