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南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隔离栅服务类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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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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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南平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南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乙方:厦门重明鸟门业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700]HY[XJ]2018023的南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南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隔离栅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
1 | 1-1 |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 交通隔离栅 | 1 | 项 | 国内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重明鸟 | CMN | ||||||
合计: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玖万捌仟元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20日内送货上门,并在招标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至验收合格。;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按招标文件要求。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1.本项目隔离栅采购数量为5500m。 2.隔离栅整体片长3000㎜,高980㎜,隔离栅焊接须牢固、焊接平滑无砂眼,承诺6年内不褪色、不脱漆、不锈蚀。 3.立柱:为组合式双并立柱40×80×850×2.0㎜。 4.柱帽采用一次拉伸冲压成型钢制柱帽、无焊接,美观牢固,整体平滑,不得有机械冲压凹点、焊点。 5.轮廓标(反光标):采用加长一体反光轮廓标,反光片规格为180×40㎜,反光技术标准应符合JT/T388要求,反光片镶嵌后平直不变形,安装高度按图所示,否则将被视为不合格产品。 6.上横杆规格尺寸:40×80×1.5㎜,下横杆规格尺寸:40×80×1.5㎜,竖杆规格尺寸:40×80×1.2㎜(椭圆管),上下横杆与立柱的焊接均为白色,且应满焊牢固,不得漏焊和点焊,焊接点无毛刺。 7.底座:必须使用镀锌钢板纯聚脂黑色粉末喷涂填砼底座(混凝土标号为C25),镀锌板的厚度必须达到1.0㎜以上,二次冲压成型(底座外形尺寸400㎜×300㎜×180㎜,带公安字样,底座嵌入深度达10㎜以上),底座重量不小于25㎏。 8.隔离栅制作尺寸、使用材料及材料外观尺寸、配件材质、尺寸及工艺要求必须与图纸符合。 。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乙方供货时应提供超过采购数量9米(3片)以上隔离栅,以供甲方进行随机检测,检测样品不计入本次采购数量。 (2)货物到达采购人指 定的地点后,由甲方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批量批次产品进行质量检测(含重量、规格、截面尺寸及涂层厚度等相关内容检测检验),检测费用计入中标金额,在中标金额中扣除,由乙方支付。若检测报告结果不合格,乙方应在20个日历日内重新提供质量检测合格的产品,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3)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进行验收的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组织进行货物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的,甲方按合同支付款项;若验收结论为不合格,乙方应在10个日历日内进行整改,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整改后再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95 | 验收合格后 |
2 | 5 | 质保期结束后,质保金由招标人按照实际使用人质保金支付意见进行支付。 |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无。
9、合同有效期
壹年。
10、违约责任
双方协商。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合同签订地所在法院提起诉讼,协商解决。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无。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叁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
甲方: | 南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乙方: | 厦门重明鸟门业有限公司 |
住所: | 延平区玉屏东路66号 | 住所: | 厦门思明区明发商业广场D区368号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范文胜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范文胜 | |
联系方法: | 13905098606 | 联系方法: | 13799842597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厦门农商银行思明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9020410030010000229129 |
签订地点:南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签订日期:2019年02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