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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株路快速化改造(株洲段)项目监理招标答疑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洞株路快速化改造(株洲段)项目监理
招标答疑
各投标人:
1.问:本项目全长13.98KM,总投资约11.02亿元,要求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株洲市城区范围内同时担任不超过三个项目。这对项目的现场管理带来了过大的风险,建议本项目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均无在监项目要求。
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问:本项目的类似工程是指近四年已完工的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4.2亿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含桥梁、隧道)。市政道路含隧道的项目全省都没有几个类似监理业绩,建议取消(含桥梁、隧道)要求。
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问:本项目全长13.98KM,总投资约11.02亿元已达到湖南省获奖规模,请明确对市政类加分相关奖项要求。
答: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5项“工程获奖情况”及第七章评标办法“附表12信誉评审计分表”中相关规定进行评审。
4.问:本项目依据湘建监督(2018)240号采用综合评估法,240号文对监理员实行承诺制,且评审计分表中也只对综合条件(数量)有打分依据,建议取消对监理员的相关要求,只提供监理承诺。
答:本招标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及任职条件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执行。
5.问:招标文件P8页投标须知前附表21条,“本招标项目的类似工程是指近四年已完工的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4.2亿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含桥梁、隧道)”。根据我公司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与实地了解,本项目工程内容只有人行地道及下穿地道等内容,并无隧道工程,招标文件中类似工程定义为需含隧道的市政道路工程有排斥潜在投标人之嫌。
答: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和勘察设计初步设计批复中明确本项目的建设内容包含隧道工程,且类似工程仅作为评审计分的加分项非资格条件,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之嫌。
6.本项目原招标文件附件“初设图纸”删除,初步设计文件具体以本通知附件为准。
    7.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株洲市云龙发展集团基础设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宏源中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单位:株洲云龙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9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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