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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新区东北亚国际物流港隆北路等十一条道路及排水工程监理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 标 公 告(资格后审)
 
长春新区东北亚国际物流港隆北路等十一条道路及排水工程监理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LNWXCCGS-201971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新区东北亚国际物流港隆北路等十一条道路及排水工程监理项目已由(长新发改字[2019]3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铁东北亚长春物流港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新区东北亚国际物流港隆北路等十一条道路及排水工程监理项目;                
2.2 项目概况:项目选址于长春新区内,规划修建道路十一条,规划用地面积697259㎡,其中道路用地面积490731㎡ ,公园绿地用地面积206528㎡,规划道路工程总长约14743m,配套建设排水工程、电气工程、交通工程等,项目建设期确定为44个月。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完成丁八街、丁九街、丁三十一路、丁十六路、丁十三路、丁十五路、丁十七路、乙三路、隆北路、丁五街、乙五街等道路工程的全部监理工作。
2.4 招标内容:长春新区东北亚国际物流港隆北路等十一条道路及排水工程监理服务;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审计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6建设资金情况:已落实; 
2.7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北湖科技开发区物流园区内;
2.8 监理周期: 建设工期全过程;包含与建设工期相对应,审计阶段及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时间;
2.9 监理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
2.10计划建安工程费估算:约6.98亿元(最终结算价格按照实际发生量经审计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一人,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工程专业)资格,且应未担任其他在监建设工程项目(须提供企业出具加盖企业公章的无在监承诺书原件)。
3.2投标人须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类似业绩要求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网站查询的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6年-2018年度)财务状况良好。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
3.7 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参与投标,提供近期信用证明文件(附加盖投标人鲜章的信用中国网网站公示页)。
3.8外阜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2016〕3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1 如发现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将移交监察机关和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严格处理。
3.12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企业出具的员工在职证明书(附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6月14日至2019年6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在长春市西安大路与同志街交汇新世纪鸿源一号宫寓1237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被授权人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原版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或与新版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有二维码的)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总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证书及无在监工程证明;
(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授权人)。
注:上述相关报名资料投标人均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复印件必须清晰,易于辨认。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准备报名资料,并严格按上述规定的顺序进行编排和装订;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 元,售后不退。
4.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时间:2019年7月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湖科技开发区龙翔广场吉星大厦20楼东侧开标室;
5.3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东北亚长春物流港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北湖科技开发区102国道与龙湖大道交汇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大路与同志街交汇新世纪鸿源一号公寓B入口1237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办公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委会建设管理处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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