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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山县昭君镇城南小区至昭君台道路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山县昭君镇城南小区至昭君台道路改建工程已由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兴发改审批〔2019〕6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兴山县农村公路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兴山县昭君镇。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本项目改建公路全长 1.213km,设计行车速度 10km/h,路基宽 6m,路面宽 5.5m;K1+089.923~K1+212.636 路段道路情况良好,老路可直接利用,增设错车道。主要工程内容为路基土石方开挖、M7.5浆砌片石挡土墙、20cm厚水泥混凝土面层、18cm厚水泥稳定砂砾基层、钢筋混凝土圆管涵、C25现浇混凝土护栏、波形梁护栏防护等。
2.3招标控制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2.4本招标项目计划工期: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具体开工日期以现场下达开工令为准。
2.5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2.6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7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2.8本招标项目的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 F90—2015)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应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副本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3.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副本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的,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
3.4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公路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证);(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印有二维码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3.5拟派本工程项目总工必须具备(路桥、道路与桥梁、公路工程(任一即可))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上传职称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3.6投标人拟派本项目人员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工程师须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证);(投标文件中需上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印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3.7投标人须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安全生产工程师)近3个月(2019年3月~2019年5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上传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9信誉要求:1.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作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格式以招标文件为准。2.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各投标单位签字确认),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0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现场查询,投标人2017年度未被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等级评为D级(投标人需自行查询评价等级,并标注投标人所在表格位置,按招标文件格式据实填写信用等级评定状况表。公路施工企业无故未参与年度信用评价的,信用等级按C级确定)。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9年6月17日至2019年6月28日上午8时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叁万元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7月11日8时30分。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到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古夫镇香溪大道29号)三楼开标厅,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投标文件上传栏目。未按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送达,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
本项目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古夫镇香溪大道29号)三楼开标厅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不需提供公证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备注:若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提供距投标截止时间近3个月(2019年3月~2019年5月)由公司注册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证明(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委托代理人社保证明须现场提交纸质原件彩色复印件且同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8、本工程采用双信封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9、合同签订
本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洽谈并签署,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10、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公告开始发布时间为2019年6月17日。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兴山县农村公路管理局
地   址:兴山县古夫镇香溪大道32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19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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