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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江干流(利川)重点河段近期防洪治理工程(凉雾段)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江干流(利川)重点河段近期防洪治理工程(凉雾段)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鄂发改审批服务[2016]3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利川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华中天地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利川市凉雾乡凉雾村
2.1.2建设规模、内容: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主要招标内容为:新建防洪堤5.46公里;新建预制块护坡长8.284公里;新建挡土墙862米;新建3处排水涵管。清江干流(利川)重点河段近期防洪治理工程总投资为7070万元,其中本项目投资为706.399965万元。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工作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并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用于投标项目的流动资金不应少于150万元。
3.3 业绩要求: 近五年承接过1个同类工程业绩。(本项目要求同类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额达到35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业绩)。
3.4 信誉要求:
3.4.1没有被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受到地市(州)级及以上水(或住建、或公共资源交易)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4.2投标人应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且参与投标人员须与登记表人员相符(提供有效的网页截图)。
3.5. 项目管理机构:
3.5.1项目经理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2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或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验。
3.5.3五大员:必须具有相应资格和专业水平(取得了相应资格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还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并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5.4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得相互兼职、均应当在投标单位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单位。
3.6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 、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处理处罚有效期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7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精神,若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惩黑名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通过“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并附网站查询截图且加盖单位公章)。
3.8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承诺书。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注册指南》(网址:http://ggzy.enshi.gov.cn)。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9年6月6日至2019年6月1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enshi.gov.cn,下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1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号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利川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利川市南环大道52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中天地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施州大道155号金安大厦(A座10楼8号)
邮        编:445000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传  真: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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