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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内蒙古段二期防洪工程乌海市海勃湾段沿黄公路岸线防护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编号:WEQZB-2019-JL-0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
一、招标条件
本黄河内蒙古段二期防洪工程乌海市海勃湾段沿黄公路岸线防护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5095.28 万元,招标人为乌海市河道管理所。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建设王元地下段~黄河村段护岸工程 6.61km。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黄河内蒙古段二期防洪工程乌海市海勃湾段沿黄公路岸线防护工程施工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黄河内蒙古段二期防洪工程乌海市海勃湾段沿黄公路岸线防护工程施工监理)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并具有类似业绩(水库
工程或堤防工程或河道整治的监理业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应该在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市场信用信息平台
(www.nmgslgcjsw.org)建立信用档案。凡未在该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或提交的材料与信用
信息平台登录的信息不符的,其主要人员资历、代表业绩等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不予认可。
3.4 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
3.4.3 投标人应提供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
《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并显示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在省(自治区、
直辖市)级检察机关网站上通知自 2018 年 8 月 1 日起停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应通
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查询,显示近三年内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19 年 06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到 2019 年 07 月 05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呼伦贝尔南路东达广场写字楼 1005 室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 年 07 月 22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六楼开标厅(呼和浩特大学东街 104 号)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 年 07 月 22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六楼开标厅(呼和浩特大学东街 104 号)
七、其他
黄河内蒙古段二期防洪工程乌海市海勃湾段沿黄公路岸线防护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EQZB-2019-JL-01
一、招标条件
黄河内蒙古段二期防洪工程乌海市海勃湾段沿黄公路岸线防护工程已经内蒙古自治区水利
厅备案。招标人为乌海市河道管理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投资,工程批复投资 5095.28 万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黄河内蒙古段二期防洪工程乌海市海勃湾段沿黄公路岸线防护工程施工监理
2.2 建设地点:王元地整治工程下段至黄河村。
2.3 计划工期:2019 年 8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共计 153 日历天。
2.4 项目规模:黄河内蒙古段二期防洪工程乌海市海勃湾段沿黄公路岸线防护工程施工监理。
2.5 招标内容:本项目施工 1-2 标段全过程(包括水保及环保)监理。
2.6 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期为工程开工之日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后为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并具有类似业绩(水库
工程或堤防工程或河道整治的监理业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应该在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市场信用信息平台
(www.nmgslgcjsw.org)建立信用档案。凡未在该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或提交的材料与信用
信息平台登录的信息不符的,其主要人员资历、代表业绩等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不予认可。
3.4 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
3.4.3 投标人应提供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
《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并显示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在省(自治区、
直辖市)级检察机关网站上通知自 2018 年 8 月 1 日起停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应通
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查询,显示近三年内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 6 月 26 日至 2019 年 7 月 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
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
同),到呼伦贝尔南路东达广场写字楼 1005 购买招标文件。
4.2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办理,由招标代理公司查验下
述证件及证明文件,下述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对合格者出售招标文件。
①企业营业执照;
②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的副本;
③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④购买者身份证。
4.3 投标人上述资料审核通过后,请于 2019 年 6 月 26 日至 2019 年 7 月 5 日进入内蒙古自
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http://www.nmggcztb.cn),在业务办理栏下选择投标人进行网上
注册,注册成功后投标人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 年 7 月 22 日上午 10:00 时,
地点为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六楼开标厅(呼和浩特大学东街 104 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此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
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
(http://www.nmggcztb.cn)上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乌海市河道管理所
地 址:乌海市海勃湾区镇北社区乌海市河道管理所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伦贝尔南路东达广场写字楼 1005
邮 编:010020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0471-5317383
电子邮件:240034001@qq.com
2019 年 6 月 20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乌海市河道管理所
地 址:乌海市海勃湾区镇北社区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nmgyszb@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hncdnm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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