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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昌县驿前镇中心小学校园文化建设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XZH-JT-2019-027)的变更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江西众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昌县驿前镇中心小学(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广昌县驿前镇中心小学校园文化建设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XZH-JT-2019-027)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对以下内容进行变更:
一、原谈判文件第3页
15.谈判保证金
15.1响应供应商应按谈判邀请函要求的金额递交谈判保证金。
1.必须在开标前一日下午17:00前到达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昌分中心的保证金账户(到账时间以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昌分中心提交的银行到账单为准)。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不能提交现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基本账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账号)通过网上缴纳方式转入(友情提示:汇款时注明项目名称),成功转入的为有效保证金。取得保证金交款凭证,并将凭证复印件放入谈判响应文件。
操作步骤如下:
(1)通过CA锁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找到“线下项目报名”进行报名;
    (2)选择保证金管理栏中“线下项目保证金缴纳”并根据提示缴纳保证金;
特别提醒:网上缴纳投标(响应)保证金的客户,在进行大额(汇款金额≥5万元人民币)跨行转账时,请在工作日每天早上9点至下午4点之前完成。技术支持电话:国泰新点软件公司:400-998-0000。投标(响应)保证金缴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响应)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响应)截止日前一天下午17:00前。供应商出账成功后特别注意事项:供应商出账成功后,回到生成子帐号页面,点击“查询”,查询到信息后点“确认缴纳”(本行即时到帐,跨行转账,到账时间最久需30分钟左右,客户一定要耐心等待)。并取得投标(响应)保证金交款凭证加盖投 标人公章,作为其投标(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5.2  未按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谈判。
15.3 落选的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15.4 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按成交供应商谈判文件规定签订了订货合同并交纳了成交服务费后,予以无息退还。
15.5  发生以下任何情况时,谈判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五)响应供应商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
(六)成交供应商未能按询价通知书的有关规定交纳成交服务费;
(七)成交供应商以他人名义询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
 
 
 
现变更为:
15.谈判保证金
15.1  谈判保证金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响应供应商须提供交纳谈判保证金汇缴账户的账号、收款单位及开户行名称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15.2 供应商应按谈判邀请函要求的金额提交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谈判的一部分。谈判保证金应在谈判前一天下午17:00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在此时间之前,谈判保证金未到指定账户的,视为放弃谈判)。谈判时,请供应商携带转账单原件以备开标现场核查。
15.3  谈判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谈判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代理机构在因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将不予退还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
15.4  谈判保证金应用报价货币即人民币,谈判保证金不能提交现金,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基本帐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帐户)转入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昌分中心账户。(并注明谈判项目名称及编号)
户名
开户行
帐号
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昌分中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昌支行
19922839414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昌支行
3600155051005250974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昌县支行 
1405410104001405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昌支行
1511204029200051533
九江银行广昌支行
777090100100001081
江西广昌农商银行营业部
194279223000084056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昌县支行
936000010010226668
15.5  未按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谈判。
15.6  落选的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15.7  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按成交供应商谈判文件规定签订了订货合同并交纳了成交服务费后,予以无息退还。
15.8  发生以下任何情况时,谈判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五)响应供应商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
(六)成交供应商未能按询价通知书的有关规定交纳成交服务费;
(七)成交供应商以他人名义询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
 
 
谈判文件内相应条款与本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谈判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江西众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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