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广播影视监测中心信号传输、供配电系统运维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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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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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关于天津市广播影视监测中心信号传输、供配电系统运维项目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广播影视监测中心 2.采购项目名称:信号传输、供配电系统运维 二、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和预算金额: 1.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天津市广播影视监测中心承担着本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技术监测和内容监听监看任务,需要由天津广播电视台提供广播、电视节目信源,通过租用光缆链路送达监测系统。监测中心承担的全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指挥调度任务也需要通过租用天津广播电视台建设的国干网连接国家广电总局监管中心、本市部分播出机构及管理部门,从而完成安全播出可视指挥调度工作。项目包括光纤租赁费用以及系统维护,满足监测系统和指挥调度系统的正常运行使用。 按照广电总局建设标准,天津市广播影视监测中心的电源为一级负荷,建设期从天津广播电视台变电站引出两路独立高压专用线路以满足省级监测中心供电系统要求。项目包括具有专业资质人员对供电系统进行运维,以保障供电安全。 2.采购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108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天津市广播影视监测中心坐落地点在河西区梅江道20号数字电视大厦二期,承担天津市广播电视节目安全播出的监测工作。监测中心所采集天津广播电视台内节目信号、与总局监管中心及相关单位安全播出视频可视调度的传输路由和供电系统均由天津广播电视台提供并满足广电行业标准要求,其他外部单位无法满足相关技术要求。天津广播电视发展有限公司是天津广播电视台所属全资公司,具有可靠的技术力量和运维条件,由该公司进行此项目的运维工作,具有唯一性,因此,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四、供应商名称、地址: 1.供应商(代理商)名称:天津广播电视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代理商)地址 :天津市和平区卫津路143号 2.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天津广播电视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制造商)地址 :天津市和平区卫津路143号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项目、规则单位和职称:
六、公示的期限: 1.公示开始时间:2019年06月27日 2.公示结束时间 :2019年07月03日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卫津路143号 2)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 2)联系人: 3)联系电话: 3、财政部门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4号(天津市财政局) 2)联系人:天津市财政局 3)联系电话:022-23303740转2818 4)传真:022-23311740 八、意见反馈方式: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可以抄送财政部门。 相关文件下载: 2019年0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