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海宁市区中央商务区概念性规划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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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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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公示简要说明:
一、 采购人名称: 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二、 单一来源编号: singleSource201906167142919
三、 采购项目名称: 海宁市区中央商务区概念性规划项目
四、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海宁市区中央商务区概念性规划项目 | 1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项 | 海宁市区中央商务区概念性规划项目 |
六、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七、 申请理由: 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需采购海宁市区中央商务区概念性规划项目,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宁波分院自2008年服务海宁以来,已先后承担编制了市十二五规划纲要、市十三五规划纲要、市重点项目建设规划、开发区整合提升规划、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经编园区扩容规划、皮革城现代商贸新区发展规划等10余项规划课题,若更换承接主体,无法保证课题研究成果质量,并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八、 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宁波分院
2、拟定供应商地址
宁波市
九、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1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 0573-87288775
地址: 海宁市行政中心1号楼4楼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海宁市财政局
联系人: 沈先生 芮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 0573-87292037
传真: 0573-87292037
地址: 浙江省海宁市水月亭西路336号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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