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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卷烟销售有限公司直营店家具家电工程(义乌、磐安)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
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金华市卷烟销售有限公司委托,对金华市卷烟销售有限公司直营店家具家电工程(义乌、磐安)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凡是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可向招标代理机构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是非政府采购。
1、招标编号:F3307190051-HY-FZFCG-008
2、招标内容:金华市卷烟销售有限公司直营店家具家电工程(义乌、磐安)
3、招标人:金华市卷烟销售有限公司
4、招标代理: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从2016年4月1日起(成立不足3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投标人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可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站页面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6、招标文件价格:280元人民币,售后恕不退还。
7、购买招标文件:
1)时间:2019年6月24日起至2019年7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金华市婺州街55号9楼908)
3)报名所需资料(原件及加盖企业法人公章的复印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1)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 法人身份证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提供公司股东组成说明、高管人员名单,并提供相关承诺书,承诺本项目投标时若发生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与投标的,将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8、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7月15日  14:30(北京时间)
9、投标地点: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金华市婺州街55号9楼会议室)
 10、开标时间:2019年7月15日14:30(北京时间)
11、开标地点: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金华市婺州街55号9楼会议室)
 12、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7776元人民币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账(电汇)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
开户银行:农行金华市城西支行
银行账号:19615101040021050
 13、联系方法:
招标人:金华市卷烟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婺江东路32号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机构: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婺州街55号龙源大厦9楼
邮编:321000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15336911126  0579-82370331
传真:/
E-Mail:365732453@qq.com
备注: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可通过到招标代理机构或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报名。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报名的,须将报名费(招标文件费用)通过电汇或转账形式汇入招标公告中写明的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的银行回单、公告中要求的报名所需资料及填写完整清晰的下述“投标报名信息表”盖公章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365732453@qq.com。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此信息后即将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投标人。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受理其投标。
金华市卷烟销售有限公司直营店家具家电工程(义乌、磐安)
(招标编号:F3307190051-HY-FZFCG-008)
投标报名信息表(附上银行回单)
投标人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纳税人识别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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