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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金融中心项目EPC+F总承包变更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商丘市金融中心项目EPC+F总承包变更公告
    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商丘市汇嘉置业有限公司委托,就商丘市金融中心项目EPC+F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于2019年6月11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文件。现对本项目做出如下变更: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商丘市金融中心项目EPC+F总承包
2、招标编号:商工程【2019】143号
二、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条款”中第14.1.1.3条:
14.1.1.3融资费用计算方法:融资费用(统称利息)按照建设期(N年)和回购期(3年)分别结算。
1)融资费用计算利率:以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5年期以上的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如遇到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基准利率,融资利率相应调整。
2)建设期融资费用:建设期内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的融资费用,按照承包人实际完成产值的应付未付款(累计完成产值-累计已支付)金额为基数,以约定的利率按天计息,计息起始时间为发承包双方确认计量金额次日。
3)回购期融资费用:指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的还款期内,发包人以尚未支付的价款(结算金额减去已支付金额)为基数,按约定的利率按月计算。
4)发包人有权在建设期提高付款比例或回购期内提前支付回购款,利息按实际发生时间计算,承包人不得因此向发包人主张违约责任。
现变更为:
      14.1.1.3融资费用计算方法:融资费用(统称利息)按照建设期(N年)和回购期(3年)分别结算。
1)融资费用计算利率:以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5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计算。如遇到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基准利率,融资利率相应调整。
2)建设期融资费用:建设期内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的融资费用,按照承包人实际完成节点产值的*85%*40%为基数,以约定的利率按天计息,计息起始时间为发承包双方确认计量金额次日。
3)回购期融资费用:指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的还款期内,发包人以结算额*97%*40%为基数,按约定的利率按月计算。
4)发包人有权在建设期提高付款比例或回购期内提前支付回购款,利息按实际发生时间计算,承包人不得因此向发包人主张违约责任。
2、原招标文件中: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条款”中:
14.1.2.2 建设期工程进度款支付:
自本项目开工之日起,发包人依据《工程月进度计量表》确认完成投资额*85%*60%向承包人按每月度支付工程进度价款。支付时间为次月28日内支付上月度确认的工程进度价款,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完工程量的60%。变更、签证、调差、总承包服务费建设期不支付、不计息,竣工验收后纳入回购期支付及计息基数。
14.1.2.3 建设期融资费用:按季支付,发包人于支付月15号前支付完毕。
14.1.2.4 回购期本金为尚未支付的价款(结算金额减去已支付金额);本项目回购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共计3年,支付方式为每季度支付一次,共12次等额支付完毕。
14.1.2.5 回购期融资费用:回购期融资费用按季度支付,具体支付日为支付月的15日,回购期结束,融资费用相应支付完毕。
(2)承包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银行账户:                 (中标后添加)
(3)每次款项支付前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等额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因承包人不提供发票或提供的发票不符合规定造成延期付款的,发包人不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现变更为:
14.1.2.2 建设期工程进度款支付:
自本项目开工之日起,发包人按节点完成投资额的85%*60%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支付时间为次月28日前;结算完成后支付至已完工程量的97%*60%。变更、签证、调差、总承包服务费建设期不支付、不计息,竣工验收后纳入建设期、回购期支付及计息。
序号
付款节点名称
付款基数及计算方式
付款比例
融资付款比例
备注
1
土方开挖,支护、降水井施工完成40%
经审核后的暂定金额
85%
60%
2
土方开挖,支护、降水井施工完成70%
经审核后的暂定金额
85%
60%
3
土方开挖,支护、降水井施工完成100%
经审核后的暂定金额
85%
60%
4
桩基施工完成
经审核后的暂定金额
85%
60%
5
地下筏板完成(含车库)
经审核后的暂定金额
85%
60%
6
结构负一层(含车库)
经审核后的暂定金额
85%
60%
7
结构正负零(含车库)
经审核后的暂定金额
85%
60%
8
结构地上6层
85%
60%
9
结构地上12层
85%
60%
10
结构地上18层
85%
60%
11
结构地上24层
85%
60%
12
结构地上30层
85%
60%
13
主体结构封顶
85%
60%
14
砌体、二次结构、内外装饰、机电设备安装、园林景观、室外管网等
根据现场形象进度每2个月支付一次,经审核后的暂定金额
85%
60%
15
工程竣工验收完成
经审核后的暂定总金额(含经确认的变更签证、材料调差、总承包服务费)
85%
60%
16
结算完成
结算价款
97%
60%
17
缺陷责任期结束
结算价款
3%
14.1.2.3 建设期融资费用支付:按季度支付。
14.1.2.4 回购期本金支付:本项目回购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共计3年,支付方式为每半年支付一次,共6次等额支付完毕。
14.1.2.5 回购期融资费用支付:回购期融资费用每半年支付一次,具体支付日为支付月的28日前,回购期结束,融资费用相应支付完毕。
(1)承包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银行账户:            (中标后添加)
(2)每次款项支付前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等额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因承包人不提供发票或提供的发票不符合规定造成延期付款的,发包人不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3、原招标文件中: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四部分“合同附件”中:
   附件3.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提交日期
份数
备注
1
方案设计成果文件
按发包人要求
10
2
报建相关设计成果文件
按发包人要求
满足报建和存档需要
3
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含概算)
按发包人要求
10
同时提供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报财政部门审核
4
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包括清单预算、主要材料设备清单、技术规范等文件)
按发包人要求及工程进度需要
16
可根据施工需要分批提供,还应提供电子版
5
其他设计文件
按发包人要求及工程进度需要
按发包人要求提交
注:上述所有文件均须提供给发包人不加密的电子文件。
现变更为:
   附件3.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提交日期
份数
备注
1
方案设计成果文件
按发包人要求
10
2
报建相关设计成果文件
按发包人要求
满足报建和存档需要
3
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含概算)
按发包人要求
10
同时提供概算清单报发包人审核
4
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包括主要材料设备清单、技术规范等文件)
按发包人要求及工程进度需要
16
可根据施工需要分批提供,还应提供电子版
5
其他设计文件
按发包人要求及工程进度需要
按发包人要求提交
注:上述所有文件均须提供给发包人不加密的电子文件。
4、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三、本次招标文件变更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不变,正常开标。
四、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商丘市汇嘉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商丘市南京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8楼
代理机构: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明路218号索克大厦十楼1016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监督单位:商丘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商丘市南京路与中州路交叉口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8楼
联系人:乔先生
联系电话:0370-2697956
 
2019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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