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洪雅县城市建成区第二期集体共用旱厕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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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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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洪雅县城市建成区第二期集体共用旱厕改造工程 |
采购项目编号 | 5114232019000164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6-28 16:08 |
代理机构 | 四川恒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代理机构地址 | 眉山市东坡区学士街80号香颂城1栋临街商铺2楼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人 | 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采购人地址 | 眉山市洪雅县洪川镇人民路5号 |
采购人联系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人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项目联系人 | 魏先生 |
项目联系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行业划分: | |
成交日期 | 2019-06-28 14:30 |
本项目采购公告日期 | 2019-06-19 14:30 |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名单 | SC1416293,SC1405947,业主代表 |
评审时间 | 2019-06-28 10:40 |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1.工期:合同中约定。 2.质保期: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执行。 3.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成交价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工程完工验收通过后无息退还。 4.付款方式:合同中约定。 5.供应商应做到安全文明施工,施工现场保持整洁,建筑垃圾清运、对方由供应商自行考虑,不得违城市管理和环境卫生管理相关规定,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质量达到合格。 7.供应商应当加强施工管理,严防安全、环保、质量事故,施工过程中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与采购人无关。 8.供应商报价已包含完成招标清单所示全部内容所需费用,除采购人要求或设计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外,采购人不接受成交人提出的价格调整。 |
总成交额(单位:元)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成交详细内容 | 标的名称:洪雅县城市建成区第二期集体共用旱厕改造工程;规格型号:/;数量:1;单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服务要求:符合行业标准. |
成交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名称:洪雅县第一建筑公司;供应商地址: 洪雅县洪川镇人民路47号;中标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合同约定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5000 |
采购文件 | |
评审情况 | 附件 |
其他补充事宜 | |
PPP项目标识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