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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茂联合旗人民检察院办案办公大楼亮化工程采购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达茂联合旗人民检察院办案办公大楼亮化工程采购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 达茂联合旗人民检察院办案办公大楼亮化工程
项目编号: 包采磋〔2019〕2738号
评审日期: 2019年06月27日
公示日期: 2019年06月27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供应商投标资格: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需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三)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机电或电气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四)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成功,为“有效”状态;并提供网站查询截图(五)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报名时,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http://www.ccgp.gov.cn/cr/list、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行贿犯罪档案,三个网站查询无不良记录,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人名称: 达茂旗人民检察院
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联系人: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信泽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九原区天福广场8B9号楼2009室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0603042009200102345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九原支行
项目负责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文件: .磋商文件6.13.doc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9年06月27日 212,243.00 内蒙古中志城市亮化绿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南路119号东达城市广场写字楼2506室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段永丽、武美琴、陆龙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达茂旗人民检察院、内蒙古信泽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信泽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0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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