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台江环境监测站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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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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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台江环境监测站
乙方:福建清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3]FJLQ[TP]2019001的福州市台江环境监测站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监测设备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解锁编辑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A02100404 | 光学式分析仪器 | 光学式分析仪器 | 1 | 台 | 国内 | 114000 | 114000 | 华夏科创 | OIL480型 | 无 | ||||
1 | 1-2 | A02100416 | 分析仪器辅助装置 | 分析仪器辅助装置 | 1 | 台 | 国内 | 54500 | 54500 | 盛泰科技 | STC-302A | 无 | ||||
合计: | 1685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陆万捌仟伍佰元整(¥1685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7)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白马中路137号台江生态环境局;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详见: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若乙方投标文件要求及标准高于招标文件,按高标准执行)。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1)验收标准 货物应按生产厂家的产品出厂检验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国家和行业验收规范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数量及质量的验收。2)验收方法:a.出厂检验:乙方需提供设备、安装材料、工具、软件包和文件的发货清单和计划,发货计划应经甲方认可后实施。乙方所提供产品的出厂检验,保证产品原产地和技术指标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在甲方指定地点进行统一软件设置和安装,并负责将产品送达交货地点,并向甲方提供货物制造厂的出厂检验报告、质量合格证书、原装拼配设备的证明资料和文件以及生产厂家供货确认函。甲方在设备到货后,将按合同规定对所交货物进行清点、核对和商检。b.安装调试和初验收:货物送至甲方安装现场后,由甲方和乙方共同对货物的数量、基本质量、外包装等逐项检验,并由乙方负责安装调试,由甲方对设备。c.项目验收:设备安装后由甲方组织,对所购货物主要指标(如设备配置、品牌指标、可靠性、稳定性等)、集成情况和培训情况进行验收,以第三方计量测试机构的的校准证书为主要验收依据,如设备测试不合格,或乙方提供的培训服务未能满足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规定要求,验收将不予通过。3)在甲方安装现场进行最终检验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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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95 | 验收合格1个月内支付合同金额95% |
2 | 5 | 质保期满1个月内支付合同金额5% |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履行完毕止。
10、违约责任
双方协商。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若有违约,应没收乙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赔偿金。。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向福州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8.3.5质量要求及售后服务
1)本次采购货物均为生产厂家全新合格产品,乙方不得以次充好;产品来源渠道必须合法,同时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厂家服务承诺及采购人的要求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乙方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国家标准的要求。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2)保修期及售后 服务
①乙方对所供的货物除特殊规定外提供一年的(现场)免费保修(从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②质量保修期内要求现场维修的货物,乙方最终维修服务响应时间为1小时内, 并在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免费维修服务。若在24小时内无法维护的,则应提供相应的备用货物以保证采购人的正常使用。维修响应时间内未到过现场进行维修者,甲方可自行委托相关企业进行维修,所需费用从未付款中扣除。
③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内发生的更换配件及维修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在免费质量保修期结束后,乙方须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维修只收取零件配件费用。
④乙方应免费提供使用和技术培训直至甲方操作人员熟练使用、用户技术人员能独立维护,培训内容、天数、地点由甲方来指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
甲方: | 福州市台江环境监测站 | 乙方: | 福建清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州市台江区白马中路137号 | 住所: | 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梅兰路12号仁文.大儒世家B地块3#、4#、5#楼连接体1层05店面-03 |
单位负责人: | 李晟 | 单位负责人: | 林玉贞 |
委托代理人: | 李晟 | 委托代理人: | 肖晓晴 |
联系方法: | 李晟 13609503241 | 联系方法: | 18558725293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思儿亭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35001895000052504462 |
签订地点:福建福州
签订日期:2019年0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