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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樊城区柿铺磷石膏堆场环境整治工程(增补项目)施工监理二次、质量第三方抽检二次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招标条件
本项目襄阳市樊城区柿铺磷石膏堆场环境整治工程(增补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襄阳市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樊发改【2019】4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襄阳市樊城区柿铺磷石膏堆场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办公室,招标人为襄阳市樊城区柿铺磷石膏堆场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是迎水面磷石膏的清理与改性,以及背水面的表土清理与场地平整、背水面的环境风险防控与环境整治工程等。
2.2招标范围:本此招标共划分为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工程施工监理
主要内容: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
第二标段:工程质量第三方抽检
主要内容:襄阳市樊城区柿铺磷石膏堆场环境整治工程质量第三方抽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    工程施工监理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近三年内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堤防加固工程或者河道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监理业绩;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工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被单位聘任为总监理工程师;在人员、资金、信誉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监理的能力。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3.2第二标段 工程质量第三方抽检
3.2.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2供应商具备在有效期内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  
3.2.3.  供应商具备在有效期内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3.2.4.供应商近3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前推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水利工程项目质量检测业绩;  
3.2.5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担任过类似水利工程项目质量检测工作的项目负责人;  
3.2.6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足三年按公司成立时起)未被列“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发布公告之后查询结果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xiangyang.gov.cn/,下同)进行企业(诚信)库注册登记,并取得CA数字证书,  具体操作参见《投标企业入库办事指南》(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主体注册须知”栏目)。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19年  7月 6日9:00时至2019年   7月12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明确所投标段,报名并通过网上银行支付相关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和招标文件下载。未按规定从“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交易平台使用费0元,售后不退。
4.4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和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  8 月 1  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和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  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 号开标室(地址:襄阳市高新区汉江北路16号六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襄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襄阳市樊城区柿铺磷石膏堆场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办公室
地     址:襄阳市樊城区高庄街 8号
邮     编:441021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翠竹街1号95幢
邮     编:4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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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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