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仆寺旗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编制工作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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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仆寺旗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编制工作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太仆寺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太仆寺旗发展和改革局的委托,太仆寺旗财政局批准(项目批准书文号:太财购准字[2019]1号-DY),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太仆寺旗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编制工作项目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太仆寺旗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编制工作项目采购
项目批准书编号:太财购准字[2019]1号-DY
采购文件编号:TQGGCG2019-DY-001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及参数要求 | 金额(元) |
1 | 太仆寺旗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编制工作项目采购 | 详见采购明细 | 390000 |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资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已更新为三证合一则需提供新营业执照)需在有效期内。银行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
(三)2016年1月1日至今(成立期限不足的从成立日期开始)供应商的法定代理人不得存在重大违法犯罪记录,2016年1月1日至开标前十日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g.gvo.cn)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备选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单一来源采购的规定,经太仆寺旗财政局批准,现邀请内蒙古维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三、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和地点:
2019年7月11日上午9:00时,提交到太仆寺旗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6评标室。
四、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太仆寺旗发展和改革局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 址:宝昌镇光明大街
联 系 人:杨艳红
联 系 电话:0479-2265899
太仆寺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