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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绥化分行款箱外寄采购项目论证报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中国农业银行绥化分行款箱外寄采购项目
论 证 报 告
本项目为中国农业银行绥化分行款箱外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DZC-19018。
1.采购内容:为中国农业银行安达支行和肇东支行提供款箱外寄服务,外寄现有的款箱物品。
2.预算金额为:
一包件:安达支行,每年22万元;二包件:肇东支行,每年16.9万元。
以上价格均为含税价格。
3.服务期:采购期限三年。
根据《安达支行款箱外寄项目供应商尽职调查报告》文件的内容。
经论证:安达市当地仅有一家公司符合采购人款箱外寄的条件,具体为:“绥化市保安服务总公司安达分公司”。
根据《肇东支行款箱外寄项目供应商尽职调查报告》文件的内容。
经论证:肇东市当地仅有一家公司符合采购人款箱外寄的条件,具体为:“绥化市保安服务总公司肇东分公司”。
因本项目采购需求特殊性,按照《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三条以及《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管理办法》中关于使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规定,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规定。
论证小组由采购人代表从评审专家管理系统中随机抽取共3人:张子成、牟秀荣和曲轶梅。论证小组开始工作之前由论证小组所有成员推举产生一名任论证组长,负责协调、组织论证小组开展论证工作。
经论证小组论证,本项目符合《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三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管理办法》中关于使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规定,可以采用单一来源得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活动。
论证公示期为: 2019年07月04日至2019年07月10日
 
 
二○一九年七月四日
采购人:中国农业银行绥化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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