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白湖种子公司和梅山农场新建提水站及配套设施项目评审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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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安徽省白湖种子公司和梅山农场新建提 水站及配套设施项目评审结果公示
项目编号 | 所属地区 | [省直] | |
项目名称 | 安徽省白湖种子公司和梅山农场新建提水站及配套设施项目 | ||
发布时间 | 2019年07月12日 | 截止时间 | 见公告内容 |
安徽省白湖种子公司和梅山农场新建提水站及配套设施项目评审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安徽省白湖种子公司和梅山农场新建提水站及配套设施项目
项目代码:2019095-BHJTZB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2019年7月9日
评审时间:2019年7月9日
公 示 期:2019年7月12日至2019年7月15日
评审结果:
第一中标人候选人:安徽鼎邦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中标人候选人:安徽兆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质疑),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白湖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提出。联系方式:电话:0551-87527582。
(1)书面异议(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提出异议(质疑)的投标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②异议(质疑)对象的投标人的名称;
③异议(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
④相关请求和主张;
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⑥提出异议(质疑)的投标人是法人的,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质疑)的,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有公章的须单位加盖公章),并附主要负责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异议(质疑)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2)有下列情形的异议(质疑)材料不予受理:
①书面异议(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②异议(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③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④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3)对于虚假、恶意异议(质疑):提出异议(质疑)的投标人不得以异议(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质疑),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安徽省白湖农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投标中心
2019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