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喜德县中国共产党喜德县委员会党校2019年新型农民素质提升工程技能培训采购项目(第四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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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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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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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喜德县中国共产党喜德县委员会党校2019年新型农民素质提升工程技能培训采购项目(第四次) |
采购项目编号 | 5134322019000117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喜德县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7-12 17:02 |
采购人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喜德县中国共产党喜德县委员会党校 |
代理机构名称 | 凉山州喜德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
项目包个数 | 1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能够提供本次 采购服务的培训机构;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义务的服务措施; 7、对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诚信情况据实承诺; 8、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无行贿犯罪记录; 9、按时交纳投标保证金; 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并提供佐证材料。 11、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定条件: 11.1.投标人需要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银行/担保机构及保函证明材料。 11.2.投标单位应当为诚信企事业单位,无违约失信行为;投标单位及其现任法定 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或承诺书原件。 11.3提供县级(含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教育部门以及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投标主体应具备项目要求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培训资质类型。 11.4 投标人应有一定规模的培训场地,能满足受训学员培训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含自有或租用的培训场地)。 注: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5 万元。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 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能够提供本次采购货物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措施;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7、对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诚信情况据实承诺; 8、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无行贿犯罪记录; 9、按时交纳投标保证金; 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佐证材料。 11、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1.1.投标人需要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银行/担保机构及保函证明材料。 11.2.提供县级(含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教育部门以及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投标主体应具备项目要求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培训资质类型。 11.3.投标单位应当为诚信企事业单位,无违约失信行为;投标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或承诺书原件。 11.4. 投标人应有一定规模的培训场地,能满足受训学员培训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培训场地含自有和租用)。 注: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五万元。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3、不是法定代表人现场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4、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审查核对身份证原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5、投标企业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承诺函原件; 6、提供投标企业2018 年度经合法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或审计报表); 7、提供投标企业2018 年度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 8、提供投标企业2018年度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10、其他特殊材料; 10.1 投标人需要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银行/担保机构及保函证明材料。 |
标书发售方式 | 自行下载 |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 2019-07-12 16:30到2019-07-21 16:30 |
标书售价(元) | 0 |
标书发售地点 |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9-08-02 09:30 |
开标时间 | 2019-08-02 09:30 |
投标地点 |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开标地点 | 公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喜德县光明镇环城北路,,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预算金额(元) | 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招标文件 | <附件 |
采购品目名称 | |
行业划分 | |
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详见附件 |
资格预审公告链接 | |
备注 | |
PPP项目标识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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