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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020年度小修维护服务(翔安片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厦门市公路局
乙方:厦门市鑫路广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200]WS[GK]2019018的2019-2020年度小修维护服务(翔安片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1.3.1本合同协议书及附件(含合同谈判中澄清文件,如果有);1.3.2中标通知书;1.3.3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含中标单位在评标期间递交和确认并经业主同意的对有关问题的补充资料和澄清文件等,如果有);1.3.4合同条款(含资料表和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如果有);1.3.5技术规范;1.3.6已标价的汇总工程量清单;1.3.7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它文件;1.3.8乙方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中标后经甲方审查合格的施工组织设计。1.3.9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1.3.10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1.3.11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1.3.12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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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品目号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 1-1 C17029902 公路管理与养护 公路管理与养护 2 国内 3987500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厦门市鑫路广工程有限公司 1、本项目小修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国家现行的公路工程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符合《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 H10-2009)、《福建省专养公路规范化养护工作手册》(福建省公路管理局)以及福建省公路局及厦门市公路局印发的相关文件要求。2、绿化小修工程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强制性条文,适用主要规范及标准包括:《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公路绿化规范》、《城市道路绿化设 计规范》(CJJ75-97)、《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厦门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厦门市园林绿化工程植物栽植技术规程》、设 计文件明确的规范及图集、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及城市建设部分标准和规范的有关规定。绿地附属设施工程的质量验收应符合《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市政管线及其他市政部分应满足现行市政道路相应标准及规范要求。
合计: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柒佰玖拾柒万伍仟元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服务时间2年,具体以采购人指令为准);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厦门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最终通过验收。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2019-2020年度小修维护服务(翔安片区),小修维护服务主要内容有:路面病害的小修维护(除沥青面层由中心修补外);路政许可修复以及路产损坏修复;排水设施、挡土墙等路基附属设施的损坏修复;中小桥、涵洞、人行过街设施等构造物的设施损坏修复;交通安全设施(波形护栏、警示柱等)的小修维护工作等;绿化零星补植、灌溉系统修复、零星路产迁移、交通肇事绿化损坏补植等工作。其中隔离护栏、雨水检查井盖、雨水篦、冷补沥青等主材由采购人提供,投标人仅提供安装服务。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验收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6.1.2工程量验收:中标人根据单项竣工资料经采购人及分局确认之后进行验收。验收过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6.1.3迁移及修复质量验收:中标人完成小修后经采购人及分局确认之后进行验收。验收过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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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100 按月支付,确认的有效计量款百分比。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每月小修维护工程款的比例以中标人完成的并经采购人验收、财政审核中心或第三方审核机构最终审核金额为准。中标人应严格按照市公路局要求时限报送小修工程结算,因中标人未及时报送结算而造成的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本项目履约担保的金额为合同价的10%,履约保证金采用转账方式提交的,投标人应汇入指定的保证金账户。履约保证金也可采用银行保函或者专业担保公司保函方式缴纳。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若未到位则按自动弃权处理并承担违约责任。
9、合同有效期
为采购人和中标人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各项目质保期满为止。
10、违约责任
中标人的服务达不到承诺指标的,必须进行整改,使其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并通过考核。中标人整改后仍然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中标人应承担质量违约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提交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厦门市公路局乙方:厦门市鑫路广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281号住所:厦门市海沧区海沧大道2989号杏海嵩公路管理房二楼(鳌冠道班站)
单位负责人:王巨创单位负责人:钟嘉升
委托代理人:
陈柳毅
委托代理人:
梁德华
联系方法:13600904971
联系方法:13559233446
开户银行:农行莲前支行开户银行:农行莲前支行
账号:40386001040000079账号:40386001040010268

签订地点:厦门市
签订日期:2019年07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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