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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高新创业孵化产业园区整体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管理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吉林省高新创业孵化产业园区整体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管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QZB2019-051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高新创业孵化产业园区整体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管理,已由长高发改字【2019】3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省高新创业孵化产业园有限公司,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吉林省高新创业孵化产业园区整体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管理
2.2 项目地点:该项目拟建地址位于长春市高新区锦湖大路与超然街交汇处
2.3 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4建设规模及内容:对现有一栋服务中心楼进行改造,总建筑面积13165.85平方米,其中新增建筑面积1331.85平方米,改建建筑面积11834平方米。实施园区封闭、道路铺装维修、增设路灯及绿化等改造工程。
2.5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协助业主编制项目计划、审查相关文件、项目建设前期(项目发改立项、工程勘察设计、用地及规划审批、环评、节能、绿建、人防审批、施工图审查等)、工程施工实施、竣工验收(含规划、环保、节能、消防等)、保修阶段等全过程项目管理;办理全过程工程资料及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含项目相关产权证书办理),在项目实施阶段对项目的进度、费用、质量、材料、安全、信息、合同等进行控制和管理。中标项目管理公司与业主签订工程管理合同后行使业主对项目管理权利并承办相应的管理责任。
2.6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至质保期结束;施工工期延长的,施工和保修阶段项目管理服务期均顺延且不增加服务费用。
2.7 计划投资额:项目估算总投资1800万元
2.8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具备承揽本项目相关业务的经营范围,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且应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且有全过程项目管理经验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企业近年(2016年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的全过程项目管理业绩
3.3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注册资格证书和高级职称证书,以及企业为该员工缴纳的近六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内容包括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等),且网上可查。并具有丰富的工程管理经验
3.4 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5 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包括企业、法人、项目经理)的无行贿查询结果。
3.6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截图时间在招标公告期内)。
3.8企业近年(2018年后半年)连续6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1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不允许更换被授权人和项目负责人
3.12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该企业为员工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内容包括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等),且网上可查。
3.13投标人需提交经法人签字或加盖公章的《投标人不参与涉黑涉恶承诺书》。
3.14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和和吉建管[2019]11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15如为监理资质: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3.16 本项目中标单位不与本项目设计招标项目兼中
3.17投标企业业绩的认定:项目管理业绩、造价业绩、设计业绩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准。监理业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年7月11 日至 2019年 7月17 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每日上午 9:00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百桥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万豪国际B座512室)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被授权人须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套: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
5、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及职称证
6、项目负责人和被授权人的社会保险证明
7、中国裁判文书网(包括企业、法人、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查询结果截图、“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截图时间在公告期内)
8、外省入吉企业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的官网截图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时间:2019年 8月 2日 13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高新区锦湖大路1357号高新管委会3楼会议室;
5.3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高新创业孵化产业园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百桥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万豪国际B座512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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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长春市湖西路与普阳街交汇处长春市政务中心六楼B区2611室
邮编:130400
2019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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