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王华遗址考古调查、勘探(第二次)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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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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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王华遗址考古调查、勘探(第二次) |
采购项目编号 | 5114232019000194 |
采购方式 | 单一来源采购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7-09 11:01 |
采购人 | 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洪雅久源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包个数 | 1 |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 供应商名称: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供应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5号。 |
各包描述 | 附件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发掘资质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盖鲜章); 2、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特定指出的“三类”即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近3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发售 |
采购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2019-07-10 09:00到2019-07-12 17:00 |
采购文件售价 | 500 |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 | 洪雅县洪川镇修文路三段157号1幢5层 |
洽谈时间 | 2019-07-16 14:00 |
洽谈地点 | 洪雅县洪川镇修文路三段157号1幢5层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洪雅县人民路,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洪雅县洪川镇修文路三段157号1幢5层,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预算金额(元)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工程的说明 | 1、成交供应商应完成王华遗址文物调查、勘探工作,并向业主方提供《洪雅王华遗址区文物影响评估报告》电子档、8套纸质件,以及四川省文物局关于该项目的批复意见。 完成该项目文物调查勘探评估,分三期向甲方提交考古调查勘探和文物评估报告(第一期:工作范围主要包括洪州大桥至瓦屋山大道之间的区域,面积约1.2平方公里。第二期:工作范围主要包括瓦屋山大道和遂资眉高速之间的区域,面积约3.2平方公里。第三期:工作范围主要包括遂资眉高速到青衣江之间的范围,面积约4.2平方公里。) 2.成交供应商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过程中,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服务方保证其对向业主方提供的《洪雅王华遗址区文物影响评估报告》具备完整的知识产权。因该评估报告侵犯任意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的,服务方应赔偿业主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3.成交供应商完成委托事项后,为完成本项目产生的工作成果的知识产权归业主方所有,未经业主方书面同意,服务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第三人使用该工作成果 。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其相关说明 | 四川省考古研究院是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下属事业单位,负责全省地下文物的调查、勘探、发掘、研究,地面文物的调查、维修保护、研究,承担国家和全省的文物科研项目,开展文物鉴定、文物保护科研咨询等业务,是全省唯一一家可以开展考古调查、勘探的单位。经专业人员论证,拟购买的服务项目采购来源具有排他性和唯一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服务,可以依据本法采用单一来源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据此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
采购品目名称 | |
行业划分 | |
附件 | 附件 |
备注 | |
PPP项目标识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