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区S105渝泸路K133+670-K133+940段边坡整治工程非必须招标项目发包公告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名称 | 永川区S105渝泸路K133+670-K133+940段边坡整治工程 | |||
发包项目名称 | 永川区S105渝泸路K133+670-K133+940段边坡整治工程 | |||
项目业主 | 名 称 | 永川区公路管理所 | ||
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项目批准部门 | 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
行政监督部门 | 永川区交通局 | 联系电话 | 023-49804395 | |
项目地址 | 永川区宝峰镇 | 工 期 | 60日历天 | |
发包范围 | 永川区S105渝泸路K133+670-K133+940段边坡整治工程主要工程内容为坡面卸载、边坡喷锚防护、新建截水沟等。 发包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所包含的所有内容和招标期内招标人的答疑资料、澄清资料、补遗资料、技术交底等。 | |||
发包单价 (合同价) | 小写:人民币35.6707万元;大写:叁拾伍万陆仟柒佰零柒元整。 | |||
承包资格条件 | 永川区国有投资非必须招标交通建设项目备选承包商库内企业,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
发布公告时间 | 2019年7 月18日 | |||
受理异议时间 | 2019年7月 23 日止 | |||
异议提交方式 | 来电或来函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报名时间 | 2019年 7月 23 日 09:00 起 09:30 止 | |||
报名地点 | 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永川区人民北路6号,重庆市永川区便民服务中心三楼) | |||
抽取时间 | 2019年7月 23 日 09:30 | |||
抽取地点 | 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永川区人民北路6号,重庆市永川区便民服务中心三楼) | |||
抽取规则和程序 | 抽签规则: 1.经招标人和监督共同验证手持部分合格的投标人,才能具备抽签资格。 2.抽签中标原则:由招标人代表在抽签会议现场通过摇号方式,抽签确定本项目大号中标或小号中标(随机抽取的号码在1-50号间的为小号中标;随机抽取的号码在51-100号间的为大号中标)。 3.以合格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签到先后顺序依序进行抽签活动。 程序: 1.主持人宣布具备抽签资格的投标人名称。 2.主持人宣布抽签规则、中标原则和程序。 3.招标人代表和监督人员现场检查摇号设备。 4.招标人代表通过现场摇号的方式抽取确定中标原则的号码并签字确认抽取结果,主持人宣布本项目中标原则。 5.所有合格投标人以递交投标文件报名签到先后顺序作为抽签顺序,现场通过摇号方式抽取代表该投标人的号码并签字确认抽取结果;主持人现场宣布投标人号码。 6.主持人宣布招标人代表和所有合格投标人抽签结果。 7.评标小组根据抽签规则和定标原则,以评标报告形式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8.招标人宣布中标候选人名称,抽签会议结束。 抽签说明: 1.招标人代表和所有合格投标人均只能通过摇号方式抽取一次;但根据中标原则出现相同最小号码或相同最大号码且影响评标小组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除外。 2.若现场确定为最小号中标且出现相同最小号码的,则抽取相同最小号码的投标人以前一轮抽签顺序再次依序进行抽取代表该投标人的号码;若再次出现相同最小号码的,以此办法类推,直至不影响评标小组推荐中标候选人为止。 3.若现场确定为最大号中标且出现相同最大号码的,则抽取相同最大号码的投标人以前一轮抽签顺序再次依序进行抽取代表该投标人的号码;若再次出现相同最大号码的,以此办法类推,直至不影响评标小组推荐中标候选人为止。 | |||
发包资料 | 《非必须招标项目抽取公告》、随机抽取项目公告附件(附件一) 、施工合同、施工图图纸、工程量清单 | |||
备注 | 一、人员要求 拟派本项目的人员,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投标人需拟定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1人,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具有有效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公路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公路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有效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安全负责人1人,具有公路工程类专业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有效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上人员信息,填于(附件一)拟派人员汇总表中。 二、履约保证金 1.履约担保:中标金额的8%,现金支票或转帐或保函(由中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交工验收合格一个月后保函自动失效);2.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中标金额的2%,现金支票或转帐;3.收款单位:重庆市永川区财政局;4.联系人:朱琼;5.开户行:重庆农商行永川支行;6.开户账号:1801060120010000027;7.联系电话: 49808195;8.提交时间:现金支票或转帐的,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5日内,中标人按规定将投标承诺的履约担保由中标人公司基本帐户转入收款单位指定帐户,并(备注必须填:91405102 公路所);采用保函的,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保函交至业主,否则视为无故弃标。9.在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招标人全部退还中标人缴纳其履约担保金;履约担保金从缴纳之日起至全部退还之日止均不计息。 三、押证施工 本项目抽签结束后,拟中选单位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所有证书不予退还,由业主单位押证备案。本招标项目交工验收合格后,招标人退还相关原件。因招标人(发包人)原因不能进行交竣工验收的,招标人应在工程完工后28天内,退还中标人相关原件。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