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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等县把荷乡初级中学学生宿舍楼工程【CZZC2019-C2-70074-GXHC】成交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天等县教育局的委托,就“天等县把荷乡初级中学学生宿舍楼工程”项目(项目编号:CZZC2019-C2-70074-GXHC)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CZZC2019-C2-70074-GXHC
项目名称:天等县把荷乡初级中学学生宿舍楼工程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天等县教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天等县教育路1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工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崇左市江州区城南八路麦那村永久性安置点17B-04号三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CZZC2019-C2-70074-GXHC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07月05日
成交日期:2019年07月17日
总成交金额:342.862086 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序号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成交金额(万元)
1 天等县荣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天等县天等镇和平街21号 342.862086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7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由成交人在领取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磋商小组成员名单:黄新颖(组长)、覃志办、黄春燕; 采购人代表: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公告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天等县把荷乡初级中学学生宿舍楼工程【CZZC2019-C2-70074-GXHC】。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天等县把荷乡初级中学学生宿舍楼工程等内容,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七、其它补充事宜
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天等县把荷乡初级中学学生宿舍楼工程【CZZC2019-C2-70074-GXHC】
成交结果公告
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天等县教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2019年7月5日就天等县把荷乡初级中学学生宿舍楼工程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天等县把荷乡初级中学学生宿舍楼工程【CZZC2019-C2-70074-GXHC】。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天等县把荷乡初级中学学生宿舍楼工程等内容,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2019年7月5日。
四、磋商日期:2019年7月16日。
     磋商地点: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崇左市江州区城南八路麦那村永久性安置点17B-04号三楼评标室);
     磋商小组成员名单:黄新颖(组长)、覃志办、黄春燕;                
采购人代表: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五、成交信息:
   1.成交供应商名称: 天等县荣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成交供应商地址:天等县天等镇和平街21号;
   3.成交金额:人民币(大写)叁佰肆拾贰万捌仟陆佰贰拾元捌角陆分(小写:登录即可免费查看.86元);
六、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天等县教育局
地址:天等县教育路10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崇左市江州区城南八路麦那村永久性安置点17B-04号三楼
监督部门:天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电话:0771-3530890七、代理费收费情况: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由成交人在领取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2.7万元。
八、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天等县教育局或受托代理机构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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