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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中央广场A2栋+S8栋项目泛光照明设计施工升级工程(EPC)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绿地中央广场A2栋+S8栋项目泛光照明
设计施工升级工程(EPC)
 
 
 
 
招 标 公 告
 
 
 
                                                                                                                     
 
 
 
 
 
招 标 人:广州高新区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时    间:二〇一九年七月
绿地中央广场A2栋+S8栋项目泛光照明设计施工
升级工程(EPC)招标公告
   根据2019-440116-50-03-037579批准,现对绿地中央广场A2栋+S8栋项目泛光照明设计施工升级工程(EPC)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绿地中央广场A2栋+S8栋项目泛光照明设计施工升级工程(EPC)
二、招标单位:广州高新区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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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管电话:020-8211245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112号
四、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五、项目范围:绿地中央广场A2栋写字楼及S8栋楼体外立面,在遵循建筑保护要求的基础上,提升城市及街区亮化效果,重点刻画表现,丰富沿江界面,展示广州历史文化、时代氛围,建筑面积31000平方米,占地面积5829平方米,建筑高度150米。
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标段划分:本工程只设1个标段。
2、招标内容: 绿地中央广场A2栋写字楼及S8栋楼体外立面泛光照明升级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1设计部分
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竣工图编制等。
2.2施工部分
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完成本项目所有的施工工作,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负责结算的编制工作,配合招标人对预算和结算的审核及审计工作;负责或配合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负责施工过程中所有材料及设备采购、安装、试验,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等。
2.3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的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施工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450 万元,其中:设计费投标最高限价为42万元;施工费投标最高限价为1408万元。
(三)投标经济补偿:本项目不设置投标经济补偿。
上述投标招标控制价为暂估值,投标时投标人除填报投标价外,需同时填报投标下浮率,项目结算时按国家法规计算后乘以(1-投标下浮率)为本项目结算价,最终结算以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定结果为准。
七、计划工期:55日历天
(1)设计工期:10日历天,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2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3 日历天内完成深化方案设计,深化方案设计审查批准后3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2 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2)施工工期:45日历天。
具体以招标人实际要求通知为准。
(3)工程施工费同时包含工程竣工验收后的质保及养护维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质保、运行、养护、维修费用,质量保修期为二年。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上述养护维修保修费用。
八、公告发布时间、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时间:从2019年07月13日00时00分至2019年08月02日16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9年08月02日14时00分,截止时间:2019年08月02日16时00分。
3、开标时间:2019年08月02日16时00分。
4、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1开标室。
注:1)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服务指南”专栏中的“交易活动安排”,输入项目编号进行查询。
3)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招标文件获取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招标文件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公告中明确说明。
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应提交下列资料方能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递交)
②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二份(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注:该表中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的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③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企业诚信档案、拟报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诚信档案以及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的情况。
④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按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准,如出现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3、投标担保 人民币:50000.00 大写:伍万元整,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则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方(施工单位)提交)
十、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出具),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主办方)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
①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②施工单位资质: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① ②资质
①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②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注: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并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
5、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的人员为:具备照明专业(含相近专业)或电气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资格,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②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施工负责人即为本项目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投标人在报名时需对该施工负责人进行锁定。
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并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
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
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施工负责人。
6、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施工负责人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7、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专职安全人员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8、投标人已按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
9.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即1家设计单位、2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接施工任务任一一家单位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见附件二)。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主办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
 9.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9.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施工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主办方单位为准)。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1、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十条内容进行评审)。
12.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广州开发区不良记录名单(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开发区门户网站的广州开发区建设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http://www.hp.gov.cn/hp/jzhdblxwjl/zwzt_list.shtml)公布名单为准。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十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及评标由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通过设计部分(或施工部分)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少于3人时,均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三、费用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450万元,其中:设计费投标最高限价为  42万元;施工费投标最高限价为1408万元;
2、工程设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穗开财字[2014]53号文及相关规定计取,设计费浮动幅度为下浮20%。。
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本工程复杂程度系数定为1.0,专业调整系数定为1.0,附加调整系数定为1.0。
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计费额为经有关部门审定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费率浮动幅度不变,最终结算以发包方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金额为准。
设计费报价由各投标人根据国家收费标准及20%下浮率进行报价。
4、施工费用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下浮率0%~5%(不含0%,但包含5%)。对低于该警戒价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成本。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戒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5、 其他费用: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收费标准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规定执行。本项目招标类型为工程类,投标人在投标时综合考虑,并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将此费用支付给招标代理单位。
十三、其他事项
1、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2、项目以经批复的项目投资估算为上限实行限额设计,限额施工。设计时应按全要素标准的各项内容及要求,遵循功能适用、标准合理、经济合理的原则开展设计,在投资限额目标的基础上结合项目设计内容进一步分解投资,明确投资控制主要指标,在编制设计概(预)算时逐步细化落实。概(预)算金额不得超过经批准的项目投资估算金额。工程变更须经过建设单位审定后方可实施。
3、投标经济补偿: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高新区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学大道237号901房
十五、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招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六、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光盘,投标文件需按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要求单独提交。如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光盘内容不符,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广州高新区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9年07月12日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我单位承诺不存在下列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五、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八、本公司如投标时选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中标后将使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若不遵守承诺,自愿按不履行合同约定处理。
九、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管理的制度并完成工资支付,切实落实《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中的各项规定。我公司对实名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主办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施工方项目负责人签字:             
施工方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联合体投标的,“声明企业”一栏需书写所有联合体成员的单位全称,可由主办方盖章。
附件二: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施工方单位名称、设计方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参加投标、签署投标资料、提交投标文件。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施工方单位名称)为联合体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应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施工方单位名称):         作为联合体的主办方除负责本工程的     施工部分等工作外,还应负责设计施工一体化管理的职责。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主办发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
  2(施工方单位名称):         作为联合体的施工方负责本工程的     施工部分
3(设计方单位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的设计、设计优化等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主办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交易申请表.pdf
项目备案证.pdf
招标代理委托书.pdf
招标文件 - 最终版.doc
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备案表.pdf
设计任务说明书 - 20190707定稿.docx
泛光照明备案备案证.pdf
交易申请表.pdf
关于确认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能力的函.pdf
关于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式招标的函.pdf
资金来源证明.pdf
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pdf
电子签名委托书.pdf
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备案表.pdf
招标申请函.pdf
招标公告(最终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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