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关门山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补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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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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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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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重庆市永川区关门山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 补疑发布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竣工时间为201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承担过不少于1个单项合同造价在1000万元及以上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合格的水利项目业绩1个。(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验收或竣工技术预验收工作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修改为“(竣工时间为201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承担过不少于1个单项合同造价在1000万元及以上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合格的水利项目业绩1个。(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技术预验收工作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二、本项目所有涉及增值税计算按渝建〔2019〕143号文计取。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中1.4.1信誉要求修改为:
(1) 最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投标人自行承诺);
(2) 最近三年没有拖欠劳务费的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
(3) 最近三年没有无故弃标的不良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
(4) 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在其行政处罚期内(投标人自行承诺);
(5) 最近三年未被国家水利部和重庆市水利局以及工程所在地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 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 285号)和《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成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 141号) 文件的规定,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和地方信用网站中未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行政处罚负面记录或受惩戒黑名单的情况,有上诉情况按否决投标处理,并经查实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中标(投标)资格。
(7) 最近三年在永川承担的工程工期超期和出现安全、质量事故的单位禁止投标。
(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评标时核验原件)
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补遗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补遗为准。
招标人:重庆市永川区水库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丰达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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