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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龙祠水源净水厂改扩建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临汾市龙祠水源净水厂改扩建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经临汾市人民政府批准,临汾市龙祠水源净水厂改扩建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方合作(PPP)模式运作,经临汾市人民政府授权,由临汾市市政公用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具体实施本项目.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在临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实施方案已获临汾市人民政府批复,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进行资格预审,欢迎有意向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采购名称:临汾市龙祠水源净水厂改扩建工程PPP项目
2.2项目编号:DXHM-2019-018
2.3建设地点:临汾市尧都区
2.4项目投资规模:可研批复投资额为37913万元。
2.5项目建设规模:新建取水规模为4万m3/d取水泵站一座;新建输水管线16km(其中:取水泵站至汾河输水管线管径DN1000路由长8km,汾河至净水厂输水管线管径DN700路由长5km,汾河至汾河大桥原输水管线管径DN700路由长3km);扩建现有龙祠水厂,由供水能力8万m3/d扩建至10万m3/d,扩建规模为2万吨/日;新建综合办公楼7300m2
3、采购范围及内容
3.1合作期限:16.5年,其中建设期1.5年,运营期15年。
3.2完工验收交付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
3.3采购内容: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临汾市龙祠水源净水厂改扩建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方。
3.4本项目运作方式:采取“新建-运营-移交”(BOT)的运作方式实施本项目。
3.5出资方式:本项目建设期静态总投资为37175.49万元,由社会资本方负责筹集,要求项目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不低于项目静态总投资的30%,其余资金由项目公司通过银行贷款等融资方式筹集。建设期利息由项目公司社会资本方股东追加投入,计入项目总投资。
3.6 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方式,固定资产年投资回报率不超过基准利率上浮30%,初始运营单价不得高于2.909元/ 吨。
4、参与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4.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主体要求:
(1)申请人可以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也可以是由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
(2)申请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个),组成的联合体应满足以下条件:
1)已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投标的,不得另行单独或通过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2)在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应附上由所有成员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其他成员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社会资本,不得同时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3业绩经验要求:
申请人在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承担过1项供水PPP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为准);且截至19年6月30日,在中国大陆地区已经营或运行至少3座10万吨/日供水厂项目业绩;
4.4财务要求
(1)投融资能力:申请人具备满足本项目资金需求的投融资能力。确保资金在与政府组建项目公司后按时汇到项目公司账户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以2017年度或2018年度(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及其成员)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3)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及其成员)注册资本金在10亿元人民币以上,净资产不低于30亿元人民币(如为联合体,则按联合体协议股权比例合计满足),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下;
4)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人或其成员合计满足)于开标日前3个月内,由商业银行出具的现金类资产不低于4亿元的资信证明。
4.5信誉要求:
(1)申请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用,且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近三年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5、资格预审方法
5.1本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由采购人依法组织资格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核,满足以上资格要求并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社会资本申请人,即为合格社会资本申请人,采购人将对评审通过的社会资本申请人进行实地调研。合格社会资本申请人3家或3家以上,方可进入本次采购活动下一环节;
5.2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符合资格条件要求并有意参加竞争的申请人请于2019年7月25日起至2019年7月3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到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报名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6.2报名时请携带: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4)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5)财务审计报告(全本)
(6)依法缴纳税收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发票、保明细)(提供近一年任意一次的)
(7)资信证明
(8)业绩
(9)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
6.3如为联合体,应出具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成员应提供6.2项第1、5、6、9款要求资料,其中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的施工方须提供本项第4条要求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并加盖其单位公章。
6.4如联合体牵头人不满足6.2项第8款要求,由联合体成员提供。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和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7.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2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7.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地点为: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开标1室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4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到场参加资格审查,否则其资格审查无效。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临汾市)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临汾市市政公用局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德馨和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地 址:临汾开发区中大街中段唐尧大酒店内3号别墅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19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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