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开始时间: | 2019-07-24 17: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9-08-01 17:00 |
节假日: | 不休息 |
2、报名地点: |
网上报名 | 网址: http://218.2.208.144:8094/EBTS/index |
3、报名条件 |
(1)企业条件: | 资质条件: |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投标人或其下属检测机构应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交通安全设施检测参数),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计量认证证书。 |
业绩条件: | 业绩要求:2014年8月1日以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工时间为准)已完工程项目中,投标人需承担过设区市级及以上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委托的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项目。 |
其它条件: | 信誉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A级(含暂定A)及以上;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申请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
(2)项目负责人条件: | 资质条件: |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交通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具有材料、桥梁、公路专业中至少2个专业);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交通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具有桥梁专业)。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连续近三个月(2019年4月~2019年6月)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如社保缴纳证明上未盖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章的,须在证明上注明查询网址、用户名、密码。 注: 1、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技术职称及检测证书专业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3为准,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业绩及担任职务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4为准) 2、《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新老证书专业区分根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专业对照表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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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条件: |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2014年8月1日以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工时间为准),担任过设区市级及以上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委托的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不含副职);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2014年8月1日以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工时间为准),担任过设区市级及以上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委托的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不含副职)。 |
其它条件: | 1、所有参与检测的人员均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员及以上资格证书。 2、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其它人员试验检测证书专业应涵盖材料、公路、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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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它要求: | 1、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与本项目对应的工程施工、监理、建设方检测单位或与其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7、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3〕2 号附件)中第二十九条规定:未记录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从业人员,参与公路水运工程投标时不予认定。如“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投标报表”无法显示路线等级、规模、投资、交竣工时间、技术标准、桥跨长度及类型、主要人员职务等相关信息,则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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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目概况: | 353省道泰州段改扩建工程路线起自泰州市姜堰区娄庄镇,接353省道南通段,向西利用已建229省道后,沿303县道拓宽,跨盐靖高速公路,与303县道交叉,跨泰东河,与在建阜兴泰高速公路、231省道交叉,跨卤汀河,止于泰州市姜堰区华港镇,接 353 省道扬州段,路线全长34.344 公里(不含利用 229 省道 3.386 公里),起点至盐靖高速公路西 303 县道10.87公里,按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 80 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其余路段 23.474 公里,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米,新建跨河桥梁 42 座,其中大桥5座,中、小桥35座,全线设置涵洞 74 道,其中圆管涵59道,箱涵14道,盖板涵1道,设计荷载采用公路 I 级。批复项目概算12.56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