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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柳城县沙浦镇水二寨屯乡土特色改造建设项目(LCT19-087)成交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柳城县沙浦镇水二寨屯乡土特色改造建设项目”项目(项目编号:LCT19-087)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LCT19-087
项目名称:柳城县沙浦镇水二寨屯乡土特色改造建设项目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柳城县大埔镇文昌路10号住建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柳州市城中区桂中大道6号九洲国际25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LCT19-087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07月09日
成交日期:2019年07月17日
总成交金额:145.115837 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项目名称:柳城县沙浦镇水二寨屯乡土特色改造建设项目
1.成交单位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城县建筑工程公司
2.成交单位地址:柳城县大埔镇白阳西路19号
3.竞标报价:人民币壹佰肆拾伍万壹仟壹佰伍拾捌元叁角柒分(¥登录即可免费查看.37)
4.工期:90日历天
5.质量等级:合格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3158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按工程类【标准】计取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陆强、蒋睦林、梁凭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公告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项目名称:柳城县沙浦镇水二寨屯乡土特色改造建设项目
1.成交单位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城县建筑工程公司
2.成交单位地址:柳城县大埔镇白阳西路19号
3.竞标报价:人民币壹佰肆拾伍万壹仟壹佰伍拾捌元叁角柒分(¥登录即可免费查看.37)
4.工期:90日历天
5.质量等级:合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2019年07月17日就柳城县沙浦镇水二寨屯乡土特色改造建设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柳城县沙浦镇水二寨屯乡土特色改造建设项目(LCT19-087)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柳城县沙浦镇水二寨屯乡土特色改造建设项目一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谈采购文件。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 2019年07月09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柳州市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竞谈公告。
  四、谈判信息:
谈判时间:2019年07月17日
  谈判地点: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柳州市桂中大道南端6号九洲国际25楼)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陆强、蒋睦林、梁凭
  五、成交信息:
    项目名称:柳城县沙浦镇水二寨屯乡土特色改造建设项目
1.成交单位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城县建筑工程公司
2.成交单位地址:柳城县大埔镇白阳西路19号
3.竞标报价:人民币壹佰肆拾伍万壹仟壹佰伍拾捌元叁角柒分(¥登录即可免费查看.37)
4.工期:90日历天
5.质量等级:合格
六、政府采购代理本项目收费信息:
1、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按工程类【标准】计取。
2、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元):人民币壹万叁仟壹佰伍拾捌元整(¥13158.00)
    七、联系事项:
1.招标人名称: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柳城县大埔镇文昌路10号住建局
联系人及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柳州市桂中大道南端6号九洲国际25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传真: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监督部门:柳城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2-7616836
八、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1、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受托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2、质疑人必须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文)的规定的要求来进行质疑,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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