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辉市教育局关于卫辉市中小学“双替代”项目招标文件及技术参数论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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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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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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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卫辉市教育局的委托就卫辉市中小学“双替代”项目进行专家论证,现就此项目专家论证意见进行公告。
公告期限从2019年7月23日起至2019年7月29日止。
论证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如认为公告的内容有倾向性、歧视性、排他性等,请于2019年7月29日17时00分前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单位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7、经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一并递交至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逾期将不予受理。
本次论证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联系事项:
采购人:卫辉市教育局
地址:卫辉市城郊乡太公路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乡市金穗大道商会大厦A座27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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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限从2019年7月23日起至2019年7月29日止。
论证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如认为公告的内容有倾向性、歧视性、排他性等,请于2019年7月29日17时00分前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单位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7、经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一并递交至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逾期将不予受理。
本次论证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联系事项:
采购人:卫辉市教育局
地址:卫辉市城郊乡太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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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乡市金穗大道商会大厦A座2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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