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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县创建国家融合发展试验区方案采购中标(成交)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凤阳县创建国家融合发展试验区方案采购中标(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2019-07-29 17:56 访问次数:6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凤阳县创建国家融合发展试验区方案采购
项目编号:czcg201907-160/ZFCG-F2019029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7月17日
采购日期:2019年7月29日15时00分
成交供应商名称:东方文化与城市发展研究所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安门大街22号院4号楼
成交金额:叁拾玖万玖仟元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薛文波、梅永章、陈中
采购人名称:凤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凤阳县新城区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巢湖市半汤路51号
项目负责人:孙耀        联系电话:18955296208
收费标准:按《滁州市2018-2019年度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采购项目交易文件》中有关代理服务费用计取.
收费金额(不含专家费用):2000元。
公告期限:2019年7月29日至2019年8月1日(3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955296208。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机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采购单位:凤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代理机构:安徽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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