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成交项目 > XQDZC20190782_10大庆市红岗区财政局政府投资项目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入围采购二标段:工程结算

XQDZC20190782_10大庆市红岗区财政局政府投资项目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入围采购二标段:工程结算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政府采购服务类合同(县区及高校专用)
                                                                         项目编号:DZC20190782
                                                                         计划编号:ZCB20190616
甲方:大庆市红岗区财政局
乙方:大庆市府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鉴证方: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甲、已双方根据DZC20190782大庆市红岗区财政局政府投资项目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入围采购的中标结果,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双方同意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预备会纪要、招标响应文件、以及招标过程中的质询澄清单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服务内容 :大庆市红岗区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审核。
2、合同金额               
注:以下项目明细与中标通知书明细表相符(如有不符以中标通知书明细为准)  单位:元
 
货物内容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品牌
履约期限
基本评审费投标费率
基本评审费是指完成送审工程的工程量审核、现场勘察测量、费用计算等全部评审工作内容所应收取的费用。对于未按要求对全部评审工作内容进行全面评审的,基本评审费按比例相应扣减。扣减比例以未评审内容或者未完成工作所对应的工程造价占报审工程造价的比例为准。

1
0.01
0.01
府正
2019年7月22日-2022年7月21日
效益评审费投标费率
效益评审费。效益评审费以净核减金额为基数计取。计算公式如下:
效益评审费=净核减金额×分档累进计算标准费率(见附件1)×效益评审费投标费率。
净核减金额:以评审净减少的投资额为准,一般为送审工程造价和审定工程造价的净差值。

1
85.00
85.00
府正
2019年7月22日-2022年7月21日
合计
捌拾伍元零壹分(85.01元)

第二条 服务项目与标准
(一) 服务项目与标准:  质量符合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及相关标准。
(二)服务期限:自签订政府采购入围合同起3年,2019年7月22日至2022年7月21日。
第三条 付款方式:由采购单位自行结算付款给供应商。本项目以实际发生量为准进行结算。
工程预(概)算评审费用=基本评审费+效益评审费
(1).基本评审费。基本评审费是指完成送审工程的工程量审核、现场勘察测量、费用计算等全部评审工作内容所应收取的费用。对于未按要求对全部评审工作内容进行全面评审的,基本评审费按比例相应扣减。扣减比例以未评审内容或者未完成工作所对应的工程造价占报审工程造价的比例为准。
基本评审费=送审工程造价×分档累进计算标准费率(见附件1)×基本评审费投标费率。
(2).效益评审费。效益评审费以净核减金额为基数计取。计算公式如下:
效益评审费=净核减金额×分档累进计算标准费率(见附件1)×效益评审费投标费率。
净核减金额:以评审净减少的投资额为准,一般为送审工程造价和审定工程造价的净差值。             
第四条 履约保证金
1、中标后由中标方提交给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合同履约保证金:10,000.00元。合同履约保证金必须由中标方以本单位对公账户名义,且以转帐方式交纳,不接受企业或个人以现金方式交纳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包括直接将现金存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上的行为),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
2、以担保保函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提交经财政部认定的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或经黑龙江省财政厅认定的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或大庆市财政局认定的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履约保函,或本单位对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履约保函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履约保函”样式出具,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履约保函”样式出具的履约保函,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不予接受。同时在鉴证合同时应将履约保函原件带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并提供履约保函复印件一份,否则不予鉴证。
履约保证金提交后合同生效,验收合格服务期满后无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且我中心财务收到符合退款要求的全套资料后两周内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3、中标方如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招标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在这种情况下,招标方可另选中标方或另行招标。
4、履约保证金一律采取转帐方式退还。
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
⑴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⑵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未能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的或履行合同义务不当的。             
第五条 验收
(一)依据招标文件要求,阶段服务或服务期满后,由乙方提出验收申请并依据甲方要求准备相应的资料;
(二)甲方依据招标文件项目需求内容对合同中约定的服务事项进行逐项验收,根据验收情况出具验收报告,验收不合格时应提出整改意见。
(三)具体审计项目由乙方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资料并由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约定的份数、组成向甲方提交咨询成果文件,并返还资料。
第六条 保密责任及知识产权
服务过程中任何一方向对方所披露的任何商业机密,信息接收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 终止和赔偿
(一)因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二)因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予以整改,如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未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三)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目标无法实现,给乙方造成损失,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四)因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未按甲方要求及时做出问题整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成交总额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 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二) 乙方所提供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该服务并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第九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三)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条 解决合同争议或纠纷的方式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调解不成的,向大庆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一)               合同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二)               合同执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另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后方可执行。
(三)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甲方:大庆市红岗区财政局
乙方:大庆市府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外包园A4#楼2单元502室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李明善
授权委托代理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孟凡丽
电话: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
传真: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163316
签订地点: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大庆分行开发区支行
签订日期:2019年7月22日
账号:236000609018170021777
 
签订日期:2019年7月22日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