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招标项目 > [新]C13037地块一期(地块内东侧)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新]C13037地块一期(地块内东侧)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C13037地块一期(地块内东侧)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C13037地块一期(地块内东侧)建设项目已由南通市崇川区行政审批局以崇川发改投资备【2016】2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联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崇川区人民路北、园林路东、世伦路西侧
2.1.2建设规模:地上建筑面积约129300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约80000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68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80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09月,竣工日期:2021年12月
2.1.5其他: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标段内施工图纸所示的土石方、桩基、市政绿化迁移和市政绿化恢复(2KM内、包成活2年2级养护)、基坑支护、土建(含钢结构)、外装(含幕墙、真石漆)、电气、给排水、消防、通风、电梯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ⅰ.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ⅱ.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3.3.5企业信用评价档案。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提醒: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年7日31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3.4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R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自2016年7月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其中地下建筑面积不小于2万平方米,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上的建筑面积为准)的公共建筑(不含住宅楼、公寓、商住楼、厂房、仓储建筑、室外工程及简单的配套用房)施工总承包工程。
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证明材料中须体现地上、地下建筑面积,如体现不出地上或地下建筑面积,可提供通过审图合格的图纸文件证明。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项目负责人变更证明,变更日期须在基础完成验收之前(以基础工程验收证明单载明的日期为准),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必须经过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19 年07月30日至2019 年08月20日0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9 年08月20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联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爱德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通市崇川路1号
地  址: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中路95号纺织大厦14楼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874786206@qq.com

 
   2019  年  07 月 
30 日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