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2019年办公用房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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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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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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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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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公示简要说明:本单位根据浙江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省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租赁办公用房的复函》(浙机事办〔2016〕219号)和2019年6月28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同意租用办公用房的复函》有关批复精神(文件附后),同意本单位租用杭州市天目山路七号东海创意中心10层C座为单位的办公地点,建筑面积478平方米,租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租金676729元。由于本年度租金保持前两年价格不变(详见物业租赁合同),故此项目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特此说明。 一、 采购人名称: 浙江省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 二、 单一来源编号: singleSource201907164629772 三、 采购项目名称: 浙江省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2019年办公用房租赁 四、 采购组织类型: 自行采购 五、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浙江省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2019年办公用房租赁 1 676729 年 建筑面积478平方米,租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六、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七、 申请理由: 本单位根据浙江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省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租赁办公用房的复函》(浙机事办〔2016〕219号)和2019年6月28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同意租用办公用房的复函》有关批复精神(文件附后),同意本单位租用杭州市天目山路七号东海创意中心10层C座为单位的办公地点,建筑面积478平方米,租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租金676729元。由于本年度租金保持前两年价格不变(详见物业租赁合同),故此项目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八、 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杭州安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杭州天目山路七号东海创意中心 九、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专业人员职称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叶照标 正处 省人社厅规财处 邱长雪 副处 省人社厅办公室 李远 六级职员 省人社厅资产中心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专家组一致认为省电话咨询中心2019年办公场地租用是经过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准,且租赁价格保持上两年不变,续租更能有效利用资源和节约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采购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的”、以及《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2014〕28号)第三章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条件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的”的规定,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无 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浙江省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 地址: 天目山路7号东海宾馆1号5楼东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 冯华/马瑞敏 监管部门电话: 0571-87055741 传真: 0571-87056984 地址: 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附件信息: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复2019年.png 184.6 KB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复2016年.png 258.6 KB 专家论证意见.png 211.1 KB 物业合同7-1.jpg 0.1 KB 物业合同7-2.png 203.4 KB 物业合同7-3.png 384.5 KB 物业合同7-4.png 213.8 KB 物业合同7-5.png 214.2 KB 物业合同7-6.png 210.5 KB 物业合同7-7.png 168.8 KB